福建刑警炸檢察官住所

因去年發生法官雇凶殺文化局長案而名噪一時的福建省霞浦縣,今年再度發生政法幹部暴力報復事件。縣公安局刑警王肖霆因涉嫌非法拘禁被立案偵查而對檢察機關不滿,竟多次指使他人對檢察官住所實施爆炸。日前,寧德市中級法院以爆炸罪一審判處王肖霆有期徒刑7年。

經法院查明,1999年8月6日,王肖霆因涉嫌非法拘禁檢察院干警的家屬致人精神失常,被霞浦縣檢察院立案偵查。他對辦案人員心懷不滿,便找來社會上的朋友黃慶靈共同實施爆炸計畫,以圖報復。2000年2月2日凌晨,受王的指派,黃慶靈將炸藥包放置在檢察官王成標住宅前,點燃導火索後逃離現場,造成王成標及其鄰居門窗玻璃震裂。2月24日凌晨,王肖霆指使黃慶靈炸副檢察長游傳傑居住的檢察院宿舍樓,造成部分住戶窗戶玻璃被擊穿。2001年1月20日晚,王肖霆仍不死心,再次指使黃慶靈竄到檢察長池麗玉的居住樓,把點燃的炸藥包扔到二層的雨披上,造成窗臺、玻璃及雨披等受損。

這兩起惡性案件被破獲後,當地群眾十分震驚。據反映,與因雇凶殺人而被一審判處6年6個月的霞浦縣法院刑庭副庭長劉建斌一樣,刑警王肖霆平時也無法無天,仗勢欺人,動手打人是常有的事。百姓議論說,如果劉建斌砍的不是文化局長,王肖霆當初拘禁的不是檢察官的家屬,他們兩人還會繼續在社會上為非作歹。也就是說,要是被他們欺負的是平頭百姓,披著制服的劉、王還不至於這麼快倒臺。

當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同志告訴記者,霞浦縣接連發生政法干警暴力整人事件絕非偶然,政法系統的害群之馬遠未清除,群眾生活在這裡仍然沒有安全感。據透露,個別政法人員直接參與當地的娛樂業、水產業或充當其保護傘,在霞浦已是公開的秘密。


消息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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