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必定大有奧妙。
通常總是認為,WTO是純粹關於經濟問題的談判。但是,如果讀過WTO的協議書後就會發現,加入WTO實際是一種制度性談判。具體而言,是申請加入國在其制度層面做出調整讓步,以加入國際統一的制度體系的談判。它是一種由自由市場的法治制度統一世界的談判。因此,它在根本上是政治性的。WTO的要求和制約的不是企業,而是政府。是讓人民和企業更自由,更民主;讓政府干預市場的權力收縮回去。
但既然是談判,就總有一個讓步多少,以及在哪方面讓得多,在哪方面讓得少的問題。北京政府多年來的力量就集中在這一個焦點上。中國加入WTO談判了十五年,為什麼?說到底,其根本的原因在於中共不想在根本的法律制度上讓步。而努力用加大經濟方面的讓步來換取法律制度上的較少讓步。
入世議定書主要有兩部分:規則和准入。
北京在市場准入方面宣傳很多,無非是要老百姓有精神準備:要與洋人外國公司競爭了。但在其中的規則方面,則諱莫如深。規則方面,審閱過英文本的人指出了如下三條:在1、國別保障措施,2、反傾銷措施,以及3、加入後對中國的特別審查制度。
在這些方面,為加入WTO中國被迫做出的讓步之大,範圍之廣,程度之深,在中國歷史,乃至世界現代貿易史上都是空前的。
何以做出如此巨大的經濟條款方面的讓步?為的是政治上不作或少作讓步。簡言之,中共是利用經濟讓步延緩政治生命。
明乎此,對以下的消息就不難理解了。
最近,龍永圖的助手、參與了歷時十三年WTO談判的劉光溪博士說,中國入世後在文化傳媒業開放的口子遠較大家想像的要小。從目前中國作出的在文化領域開放的承諾看,廣播、電視業至今尚未涉及,國家仍將嚴格控制;出版業也未有實質性開放舉措;開放力度最大的是音像製品和電影方面。音像製品的分銷方面,在不損害中國審查音像製品權力的情況下,中國入世後允許外國的服務業提供者與中方的夥伴設立合資或合作企業。但是,音像製品的製作並沒有放開。劉光溪強調,與音像製品不同的是,電影的合資製作和合資分銷的政策口子都沒有放開,即不允許建立外資的電影製作和銷售企業。
他把主張入世後中國的文化產業要走向完全的市場化稱為誤區之一,表明北京仍將牢牢看守住它的這根「命根子」──意識形態。
由於中國的決策沒有經過廣泛的國內辯論,因此中國的國家利益,即中國民眾的根本利益在一紙條文中,就被悄悄出賣了。
不過,從長遠看,從根本上著眼,北京此舉仍是徒勞的。你既然進入了國際統一的制度體系,有些事就由不得你了。你想改得改,不想改也得改。中國政府將迫不得已採用國際行為規範來修正自己的法律。中國人民爭自身權益和自由的方式會更多,更快,更好。目前中共也迫不得已要對法律進行大幅修改,並不是因為自身的醒悟,而是中國加入WTO被逼迫的結果,很多要求在WTO裡早已有明確規定好了。
WTO的基本原則是公平,自由,透明。這樣的標準最終必然要迫使中共更改憲法,將暗箱作業改為公開。WTO要求時間性,這樣,中共就沒有辦法採用突然襲擊的辦法公布法律,也不能用行政命令的辦法治理國家了。而WTO另一個原則是保護私人財產,這樣,中共就要修改憲法。你不可能一方面承認私有財產權的神聖性,又在憲法上堅持共產主義。毫無疑問,這種荒唐劇已經演不了多久了。讓我們屏足耐心,拭目以待。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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