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司為中國衛星案受重罰
被指非法向中國提供衛星技術的美國羅拉爾(Loral)太空及通信公司被美國聯邦政府處以1400萬美元的罰款。調查這個所謂"中國衛星案"的美國國會小組的兩名重要成員,共和黨議員考克斯(Christopher Cox)和民主黨議員迪克斯(Norm Dicks)對這項巨額罰款表示拍手稱快。
羅拉爾公司與美國國務院達成的這個和解方案是在星期三宣布的,根據協議,羅拉爾同意接受1400萬美元的罰款。作為交換條件,羅拉爾公司目前與中國之間正常的商業關係維持不變。
中國"長征"火箭在1996年兩次發射衛星失敗,羅拉爾及另一涉案公司休斯公司的專家前往中國進行調查,調查結束後,在未經五角大樓及國務院批准的情況下把調查報告的副本交給了中國方面。此後,中國在衛星發射方面再也沒有發生過事故。
美國國會在1997年提出要對相關事態進行調查,國會方面指稱羅拉爾和休斯違反了出口管製法。
考克斯和迪克斯一致指責羅拉爾向中國展示了如何改進長征火箭使用的制導系統的設計和穩定性。
他們在星期四表示:"羅拉爾的做法嚴重違反了美國的出口管製法。這次的巨額罰款再一次提醒了人們要有效地防止武器擴散就需要嚴格執行對軍事技術出口的管制。"
羅拉爾公司主席施瓦茲(Bernard Schwartz)在聲明中表示,羅拉爾願意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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