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長陳六斤被起訴
武漢3月7日消息:經湖北省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長陳六斤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日前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現查明:1977年10月至1998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陳六斤在任省工商局副局長期間,與社會不法份子及基層工商部門少數工作人員串通一氣,先由不法份子提供走私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車型等情況,然後由基層工商部門對無進口證明車作出虛假立案和行政處罰決定,報經陳六斤簽批上報國家工商局,騙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共計240餘份。其中由陳六斤直接指使並參與辦理的有20餘份。
據湖北當地的黨報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進口汽車車牌證管理的通知》,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局等下發的文件明確規定了省級工商局對辦理《罰沒證》進行實質性審核,工商部門對查獲的走私汽車和無合法進口證明的汽車一律沒收,不得變通處理。
犯罪嫌疑人陳六斤明知上述規定,仍指使省工商局幹部張某、武漢市洪山區工商局副局長姚某等人為不法份子黃某在襄樊、老河口、洪山等地工商部門作虛假立案和假沒收決定,為黃某騙取國家工商局《罰沒證》13份。在明知麻城、黃岡工商部門是虛假立案和假處罰的情況下仍予以簽批上報,為不法份子彭某等人騙取《罰沒證》9份。
現已查明的車的銷售去向就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79.6萬元。另一些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3.6萬元,共計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83萬餘元。
1997年至1999年,陳六斤利用任省工商局副局長的職務之便,多次違反政策規定為他人騙取《罰沒證》,使不法份子獲取了非法巨額利益,陳六斤先後收受賄賂共計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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