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誠信的代價:每年5855億
我國每年因為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1800億元,由於合同欺詐造成的直接損失約55億元,產品質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至少有2000億元,由於「三角債」和現款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有2000億元。
這是中國企業聯合會理事長張彥寧近日透露的。
福建省企業家協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誠信缺失已成為企業發展的巨大障礙。不少企業在經濟交往中放棄現代信用,重新選擇了以貨易貨、現金交易等傳統交易方式。
據統計,近年來合同交易只佔整個經濟交易量的30%,合同履約率只有50%左右。此外,企業逾期拖欠銀行貸款大幅度增加,貸款收息率下降。以福建為例,1998年全省不良貸款率高達40%,收息率只有60%。
張彥寧說,「誠信」作為重要內容,將被列入即將出臺的《中國企業家行為自律守則》。而與會的200多位福建企業界精英,近日發出了《企業誠實守信倡議書》。
此前,一些企業家已著手建立「信用福建」品牌制度,具體做法是:每個企業繳納2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保證金,由福建省消委會長期設立專用消費擔保基金。遇到投訴屬實,由消委會先行賠付,再向經營者追索。
摘自《發展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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