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一則怎樣的新聞呢?
原來,美國佛羅里達州聖匹茲堡一名23歲的女人斯法特尼.史密斯把她剛生下的一名女嬰過在一條髒毛巾裡放入垃圾袋後棄置在一個集裝箱內,17個小時後這名女嬰被人發現並被救活。當時的氣溫高達32度。女嬰的生母史密斯為何棄嬰沒有交代,但她已被警方拘捕,面臨謀殺指控。
就這麼簡單。
真正不簡單的是我們的媒體那不約而同的妖魔化美國的能力。他們抓住這條新聞,就像落水的狗抓住了根救命稻草,不惜餘力在那瞎扑騰,大有那不把這一汪清水攪成一股濁流就誓不罷休之勢。其實,說破了,他們這樣不約而同擺出齊上陣的架式無非是想向國內的公眾傳遞這樣一個信息,「看看,號稱人權衛士的美國社會人權狀況實在糟糕」。
美國的人權狀況真的有那麼糟嗎?我不否認這則新聞的真實性(儘管我在聖匹茲堡最主要的媒體網站www.sptimes.com上查了半天也未見有關此事的報導)以及其給美國人權現狀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但是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新聞行當裡有句話說得好,「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意思說的是發生機率很少的事件才有報導的價值。試想,假如美國社會三天兩頭、隔三差五地發生這樣的事,美國人民早就應該習以為常,媒體也不會有報導的興趣。因此,國內媒體對這樣一起如此簡單的棄嬰案大肆渲染,恰恰向我們國內的讀者從另一個角度傳遞了這樣的信息:這類事情,在美國應該是很少發生的。這大概是那些只知道瞎起鬨的「喉舌」們所始料未及的吧。
既然「喉舌」們有心以棄嬰案來衡量一國的人權狀況,那不妨也看看在這方面我們自己又做得如何吧,是不是真的有對別人指手劃腳的資格了呢。隨手以「棄嬰」一詞在網際網路上進行了搜索,得出來的結果讓人吃驚不已:
荊楚在線消息(楚天都市報2002-04-09)(記者余皓)昨天下午2時左右,一20餘歲時髦女子,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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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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