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為何能夠橫行?

洛陽市新安縣西鄉後溝村,村霸色狼李洪貴罪惡纍纍,有據可查:打死6人,誘姦、強姦幼女、少女和成年婦女98名,打殘人12名。在上千戶人家的村子裡,由十幾歲到四十幾歲的,凡是有點姿色的,幾乎都被他姦污過。

這麼一個十惡不赦的惡棍,何以在陽光下如此橫行不法?難道就沒有人來告發他嗎?難道他不怕法律制裁嗎?可是李洪貴並不怕。李洪貴強姦了貌美如花的年輕媳婦郭秀秀後,還向她提出要求:「我什麼時候來,你什麼時候得好好伺候我。」郭秀秀說:「我要告你!」李洪貴大笑一聲,說:「法律是網,是網就有洞,是洞就能鑽。我鑽就沒事,你鑽就脫皮!」

邪惡欺壓善良,要憑藉權勢的力量;沒有權勢作後盾,惡棍就很難長期邪惡。法律之洞為什麼對邪惡者敞開?法律的大門為什麼對善良者緊閉?很清楚:因為高於法律的權力在抑善揚惡--李洪貴的兒子當官從鄉里當到縣裡,鄉里的大官小官都是他們的親戚。可是,法律並沒有為100多良家女子敞開大門。村民們不是沒有往上告過,上告者少說也有50多人,但從鄉里告到省裡,都沒用。法律大門的緊閉,使憨厚老實而又懦弱的王順子不惜走向極端。當李洪貴姦污過而睡在妻子身邊的時候,復仇的菜刀砍到了他的腦袋。這一下,法律的大門終於敞開了。但是,敞開的法律不是讓善良者揚眉吐氣,而要刑罰加在了弱者頭上。儘管幾千名群眾滴雪喊冤,但法律還是沒有對弱者網開一面。

淚痕先生著文說:「壞人橫行無忌。我們不堪忍受其侵害。於是我們聯合了起來。但聯合起來又能怎樣呢? 我們能怎樣對他呢?打他。監禁他。沒收他財產。殺了他。我們沒有這種權力。要知道這個世上有一種東西叫做法律。那我們求助於法律吧!這建議不錯。但問題恰恰就在這裡。如果法律真的如此有效,那壞人怎麼敢?又怎麼能橫行無忌呢? 高衙內敢橫行無忌。並不是因為他人多勢眾。而是因為他自信沒有哪個執法機關敢懲罰他。高衙內能橫行無忌。並不是因為他人多勢眾。而是因為根本沒有哪個執法機關敢懲罰他。 林沖之所以要忍氣吞聲。並不是因為他沒有能力打得高衙內跪地求饒。而是因為他知道,如果自己這樣做了。從某種意義上,無異於與官府對抗。他根本沒有能力應付由此引來的後果。林沖忍氣通聲,最後落得了個亡命天涯。林沖執意對抗呢?等待他的命運仍會是如此的。林沖的悲劇不是他性格造成的。而是社會造成的。」

一網友說:「通常意義上壞人再聯合。他與國家機器相比。也不過是個毛賊。如果國家機器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他們永遠也無法與之對抗的。 通常意義上好人再聯合。他也無法取得凌駕於國家機器之上的權力。如果國家機器的執行者普遍成了罪惡的守護者、縱容者、行為者、漠視者。那好人再聯合也無法阻止壞人橫行無忌。許多人之所以敢橫行無忌。是因為他自信能避開法律的處罰。許多人之所以能橫行無忌。是因為他總能避開法律的懲罰。 大家之所以對此要忍氣通聲。是因為他們對此訴之於法律通常毫無效果。是因為他們對此用超越法律的手段,會得到法律的治裁。人是社會生物。而國家機器對社會始終有著無法迴避的影響。在人的思想中,似乎世上有兩種人。一種是好人。一種是壞人。如果好人戰勝了壞人。那這個世界就美好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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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羽佳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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