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有關部門」禁止結婚
13年前,長沙縣安沙鎮居民關玲(化名)被人以2500元錢的價格拐賣至福建給人做老婆,並生下了一雙兒女。去年上半年,她攜女逃離福建,回到了家鄉。返湘後,她與本地青年林軍自由戀愛。為得到一紙結婚證書,他們多次往返於民政局和法院之間未果。昨日上午,這對戀人來到晨報,向記者哭訴了他們的苦楚。女子被拐賣到福建
1989年11月,時年19歲的關玲在長沙火車站附近一基建工地打工。有一天,關玲在尋找丟失的自行車時被人拐騙上了火車,幾經轉輾,關玲被帶到福建省連江縣,被比她大8歲的本地人魏某以2500元錢從人販子手中買走。當時,她向魏苦苦哀求,說她不是來嫁人的,只要魏送自己回湖南老家,一定會將對方花的錢加倍還上,但遭到了對方拒絕。「後來,我像一名囚犯一樣,被魏家人監視居住,直到相繼生下了女兒和兒子後,這種情況才有所緩解。」關玲哭著說。
外逃被抓慘招毒打
儘管女兒和兒子相繼出生,但關玲和魏某的感情卻沒有任何發展,她一直尋找機會返湘。由於當地交通極為不便,經濟也相當落後,不少婦女包括村上的婦女主任都是被拐賣來的。
一個偶然的機會,關玲結識了一名被拐賣至此的湖南省雙峰縣的婦女。在對方幫助下,關玲相繼給家中偷偷發了幾封信,要家裡人來解救她。但有人向魏家通風報信,關玲被轉移到魏的一名親戚家中,關玲的堂兄、姐夫等人沒有找到她,無奈之下只得返程。
但這絲毫未能阻止其思鄉之心。1993年底的一天深夜,關玲趁魏熟睡之機,偷偷起床逃跑至數十公里的公路邊上攔車,結果被聞訊租車趕來的魏家人將其抓回,並在遭到一頓毒打後被關了起來。
1996年9月,關玲在老鄉的幫助下再度外逃並成功返湘。時隔8個月之後,魏找到關玲老家,威脅她說:「如不回福建,就要炸掉你三個姐姐的房子」。為防不測,關玲只得含淚與其返回福建。
去年3月,因實在無法忍受魏的虐待,關玲帶著10歲的女兒再次尋機逃回湖南。
事實婚姻不能結婚?
關玲回長沙縣後,在安沙鎮一家飯店打工。由於沒有戶口,其女兒則在交了100元錢的外教費後進入當地一所小學學習。
約兩個月後,經人介紹,關玲結識了長沙縣星沙鎮40歲的未婚男子林軍,兩人迅速建⒘松詈竦母星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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