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心:中國人對權力的迷誤和對權利的淡漠(上)
【西方社會宗教哲學對公民自然權利的探索促進】源自古希臘的「自然法」哲學理論在歐洲的不斷發展進步,經過羅馬法律學家以及後世的眾多哲學家法學家政治家的傑出貢獻,尤其是被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信念的廣泛接納與融合,終於促使人類文明世界邁進了「理性主義」和「個體主義」的時代。自遠古歷史時期以來,歐洲社會的眾多學者和先知們,在人文科學和道德信仰的智慧領域,對人類自身屬性的孜孜不倦的探索研究,促使人們不斷地討論關注一些直接影響到我們在社會中生存狀態的因素,以及這些因素涉及人類自然本質屬性的關係。這種從心靈上對人性的關懷,逐漸形成了一個永恆不變的正義觀念,將人類對自身幸福的追求和擁有,視為天生的自然的慾望,視為終極的最高的善,最終演變成一個與生俱來的神聖不容侵犯的自然權利觀念,即人權觀念。
如今,這個觀念已經被當今世界的國家和人們普遍地認同,成為了現代文明社會的道德和法律的必備要素和前提指引,構成了現代民主自由理論中關於平等和尊嚴的最重要最本質的內容,並且在此基礎上,以弘揚人性善的期望將人類生活推行愈來愈崇向和平的世界潮流。是否明確擁有和真實保障了公民人權,被認為是文明和野蠻的分野界限,是判斷法律權威和政府權力是否符合正義是否正當合理的標準,是論斷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機制環境是否公平公正的重要指標,也是評價當地社會公民的政治經濟生活是否幸福的客觀根據。以下的三個著名的歷史性宣言,是人類歷史上對「權利是人類本身的自然屬性」定義最具震撼力的表達和最具影響力的呼籲,也是人類對「追求幸福的善的慾望」最清晰具體的描述和最堅定不渝的信仰。
1776年7月4日,美國獨立宣言:「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利,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據的原則和組織其權利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使他們獲得安全和幸福」。
1789年8月26日,法國人權宣言:「組成國民會議的法蘭西人民的代表們,相信對於人權的無知、忽視與輕蔑乃是公共災禍與政府腐化的唯一原因,乃決定在一個莊嚴的宣言裡面,闡明人類自然的、不可讓渡的與神聖的權利,以便這個永遠呈現於社會所有成員之前的宣言,能不斷地向他們提醒他們的權利與義務;以便立法權與行政權的行動,因能隨時與所有政治制度的目標兩相比較,從而更加受到尊重;以便公民們今後根據簡單的而無可爭辯的原則提出的各項要求,能恆久地導向憲法的維護並有助於人類全體的幸福」。
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宣言:「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鑒於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蔑已發展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污了人類的良心,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布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鑒於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已鋌而走險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權受法制的保護;鑒於有必要促進各國間友好關係的發展;鑒於各聯合國家的人民已在聯合國憲章中重申他們對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和價值以及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並決心促成較大自由中的社會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鑒於各會員國也已誓願同聯合國合作以促進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鑒於對這些權利和自由的普遍瞭解對於這個誓願的充分實現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因此現在,大會發布這一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以期每一個人和社會機構經常銘念本宣言,努力通過教誨和教育促進對權利和自由的尊重,並通過國家和國際的漸進措施,使這些權利和自由在各會員國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轄下領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認和遵行」。
【專制文化環境培養出來地唯權力崇拜】
對比西方社會在哲學,文藝和宗教方面對公民自然權利的歷史悠久持之以恆的關注,我們中國幾千年的儒家文化和專制帝皇制度,在人性關懷方面的表現,則顯得尤其冷漠貧乏。史不絕書的暴君和數不勝數的酷吏,從來就是以「立君牧民」的態度和立場出發,將普通百姓當成牛馬一樣驅使掠奪摧殘屠殺。觸目驚心的「抄滿門,誅三族,滅九族」,乃至毛氏的「死上一半人口」的叫囂,顯得中國的統治權貴普遍患有殘暴嗜殺的冷血症,缺乏對人最寶貴的生命權利本應懷有的尊重和敬畏。儒家道德文化對人性關注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人命關天」這句口號來做典型代表。然而非常遺憾的是,「天命」這種哲理觀念,自始至終在我們的社會道德文化中,都沒有佔據過真正的高尚地位,也從來就沒有正面發揮過引導人性善的作用。這個常常被用來規勸統治者「行仁政」的理論,往往出現在一些對暴君酷吏進行「逆耳忠言」式的進諫場合,是在首先忠於專制統治的前提下和揭露屠殺暴虐的事實之後,用來當做「不利於穩定大局」的反面教訓與危機警告。在專制制度的機制原理中,「天命」不過是附庸於統治意志之下的思想文化之工具,既可以被用作推理證明統治權力合法性的證據,也可以被當成在改朝換代的權力逐鹿中號召凝聚的口號旗幟。一種理論竟然可以同時被「忠誠」和「叛降」兩種截然對立的行為當成公然辯護的理由論據,生動地表現了「天命」理論萎縮附庸於統治權力的虛偽面目和滑稽地位。
被權力剝奪權利是中國百姓苦難的最直接的根源,漠視乃至否定公民權利,而極端地崇拜統治權力,則是形成這種根源的環境條件。在幾千年的專制暴政和儒家獨尊文化的熏陶下,中國的人文社會從來就沒有全面系統地關注過人性尊嚴和權利平等的話題。從「成王敗寇」的朝代輪替歷史,到「學而優則仕」和「陞官發財」等根深蒂固的觀念,都反映了我們的文化實際上所推崇的是對權力的頂禮膜拜和瘋狂逐鹿。獨佔資源的統治者依靠政治權力來分配經濟利益,產生了依附權力而「富裕榮耀」的貴族和官僚階層,使得權力架空「代表」了權利,人們遂養成了對權力的奴性崇拜和瘋狂追逐,企圖靠擁有權力而擺脫被壓迫的地位,而不是尋求樹立永恆的尊嚴和平等的權利來保障利益。唯一獨尊的高壓專制政治桎梏,不僅阻塞了人們追求幸福生活的自由意志,而且扭曲了人性善的正常慾望。中國人的唯權力觀念,就是伴隨著幾千年的封建專制和獨尊文化的「武功文治」而發展鞏固的,滲透到每一個人的心靈底蘊,以至於讓我們「由衷」地默認暴力對我們壓迫。權力腐敗帶來的利益利誘驅使人們普遍漠視公正平等的道德法律約束,中國的社會遂墮落到醜陋野蠻的谷底。依靠政治權力來干涉支配公民權利的專制體制,導致了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極端不平衡狀態,「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一邊是權勢無邊花天酒地的腐敗領導,一邊是成千上萬貧窮困苦的下崗工人。中國社會的百姓的悲慘遭遇,就是在毫無公民權利的極權專制下的必然結果,幾千年如一日般地掙紮在暴政權力之下,過著非人的生活。
長期的高壓暴政使得被壓迫者完完全全表現出了弱勢群體在強權面前毫無反抗的懦弱性格,人類自古本性的勇敢精神陷入了休眠狀態,連「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古老呼籲,都被遺忘地一乾二淨。我們將幸福的慾望寄託在權力之上,只會對踩在公民頭上的人頂禮膜拜,企望著某一天也能躋身「有權(力)階級」。我們的社會沒有視死如歸的英雄,更沒有不畏強權的國民,正義善良反而成為擁有道德主流的「聰明人」嘲諷譏笑的對象。這種畸形的權力崇拜的道德觀念,體現在每一個國民的身上,就是對我們自身權利的極度漠視和對他人爭取權利行為的歪曲誤解。例如:被屠殺的六四學生和平示威所爭取的是「上臺掌權」的權力,而不是要求民主自由的權利;受壓迫的法輪功信徒靜坐所爭取的是「政教合一」的權力,而不是要求信仰的權利;大慶下崗工人騷動所爭取的是「舊體制下鐵飯碗」的權力,而不是要求就業工作的權利;不堪承受負擔的農民騷亂所爭取的是「又一次農民起義建立另一個專制皇朝」的權力,而不是要求公平公正的權利。於是,再根據古老的對權力逐鹿「成王敗寇」的信條,專制暴力對公民的肆意屠殺摧殘所「取得的偉大勝利」,就變成了維護「穩定大局」的「必要合理的措施」。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這些抹殺事實,顛倒是非的論調,不僅表現出我們對權力的根深蒂固的病態崇拜,導致了對公民權利觀念的理解極度混淆,而且也顯示出我們的道德文化環境,依然對公民正常的善的慾望,和幸福的嚮往,持有主觀偏見乃至仇視的態度。(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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