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教授就王炳章案給中國當局一點忠告

本月22日中國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即將對我黨領導人王炳章博士進行審判。中國當局以什麼罪名起訴王炳章尚不清楚,但是根據12月20日中國公安部的新聞發布來看,中國當局將會以「臺灣間諜」、「宣傳暴力恐怖」、「組織領導暴力恐怖」這三項罪名起訴王炳章。

按照目前中國的人權、法制現狀,中國當局對王炳章控罪,就意味著王炳章已經被中國當局定罪,開庭審理只不過是形式,定罪的所謂「證據」,也是中國政府單方面說了算。

中國政府從公開承認王炳章被中國當局拘捕到開庭審判,總共只有33天時間,而王炳章被告知可以請律師辯護,則時間不足半個月。在這麼斷的時間裏,就此案的複雜性來說,中國當局是完全不顧最基本的司法公正,更不用提對人權的尊重了。
針對中國政府是否對王炳章有司法權的問題,其中一個可能的突破是調查證明王炳章是被中國政府特工從越南綁架回國或者證明王炳章在越南一開始就是遭到越南政府的逮捕,以此否定中國公安部的關於王炳章是被「匪徒」綁架的說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相關的調查是無法完成的,我相信,我們所關心的這個突破,正是中國政府的在這一案子中的致命弱點,因此中國當局如此迅速地決定開庭審判此案。

對此,我要給中國當局一點忠告:紙不可能包得住火,除非中國當局提供可供國際間第三者可查證的途徑證明王炳章確實是被「匪徒」從越南綁架到中國的,否則,中國當局特工陰謀境外綁架王炳章,非法逮捕王炳章和非法審判王炳章將永遠成為中國政府栽贓陷害嚴重侵犯人權、特工非法境外綁架政治異議人士的國際政治和司法醜聞。

我希望看到,22日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是這樣的:由於王炳章在境外遭到「匪徒」綁架到中國的事實不清楚,中國政府對從境外被「匪徒」綁架到中國的王炳章沒有司法審判權,根據王炳章是美國永久居民身份,中國政府不歡迎王炳章在中國居住,判決當庭釋放,立即遣送美國。

(唐勁松, 清華大學教授,2003年1月19日,於紐約州-奧博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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