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鏽鋼老鼠公開信正式文本公布
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中國國家副主席胡錦濤先生:
中國人大委員長李鵬先生:
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先生:
新年好!
我們是一批活躍在海內外中文網際網路上的網友和關注中國發展進步的中國人。儘管我們散居世界各地,但每天通過包括網際網路路在內的各種媒體瞭解來自中國的信息,早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今天我們給你們寫這封信,為的是向你們表達我們大家對一位筆名叫「不鏽鋼老鼠」的北京網友被捕案的嚴重關切。
據報載,「不鏽鋼老鼠」本名劉荻,北京師範大學心理系四年級女生,於2002年11月7日遭羈押,12月15日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關押地點不詳。
根據我們所能瞭解到的不完全信息,北京市公安局一開始就沒有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法定程序行事,以致讓劉荻同學所在的學校北師大和她的家屬,在一個相當長的期間沒能獲得法定的有關羈押案由、羈押程序、羈押地點、律師協助等項通知,從而導致劉荻同學作為受憲法保護的公民、受刑事訴訟法保護的嫌疑人之多項人權遭到嚴重的侵害。尤其是,體現在該案中的政府違法、執法者蔑視法律這一情形目前仍在繼續。
目前,「不鏽鋼老鼠」案已在海內外廣大網友中引起極大的震動,並且受到網上網下甚為廣泛的關注。劉荻個案,現已被視為觀察中國人權狀況的一個指標。許許多多網友在自己的網名前加上「不鏽鋼」前綴,一些網站、論壇也醞釀著將自己的站名、壇名冠以「不鏽鋼」,專門的「不鏽鋼老鼠」網站的建立,多個國際人權團體的關注,世界各國媒體的追蹤報導,中文論壇上持續的熱點討論,每天都在增長著的相關評論、詩歌、雜文,特別是,在許多網上都醒目挂出的「不鏽鋼老鼠」關押天數計時器……,這一切,都反映了人們對此案中種種違背法治與人道原則之處所表達的嚴重關切和強烈抗議。
一樁「不鏽鋼老鼠」案,之所以造成如此廣泛的強烈反彈,根本的原因就在於:有法不依、政府違法。如果說,網上曾有過某些未必準確的沸沸揚揚的傳說,那也是警方一開始就不出具法定羈押文件、一開始就違反訴訟程序法所致。由此看來,違法押人、違法保密、違法剝奪嫌疑人及其家人的法定訴訟權利,不但使公民、使嫌疑人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嚴重受損,同時也使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嚴重受損、使國家法律特別是憲法的權威和尊嚴嚴重受損、使中國共產黨向國人、向世界所一再宣稱的「依法治國」的承諾和信譽嚴重受損。
另一方面,「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非法組織」的法定標準又是什麼?而且,這兩者的關係又何在?更尤其是,它們與過去那個在中國造成大量冤假錯案、致使人民、國家和中共本身都受創嚴重、且業已廢棄的「反革命罪」的原則區別又何在?怎樣才能保護每一個公民由憲法第二章所明文規定的神聖權利?怎樣才能保障刑事嫌疑人由刑事訴訟法所明文規定的合法訴訟權益?在今天這個網際網路時代,用國家強制力堵塞言路,將帶給我們民族怎樣的後果?在現在這個全球化時代,有法不依、政府違法,將招致我們國家怎樣的災難?這一系列敏感的政治問題,正隨著「不鏽鋼老鼠」案的發生而又一次成了中文網上廣泛的討論熱點。
現在,「不鏽鋼老鼠」劉荻同學寫的網上政論,已經因為她的被捕不脛而走。幾乎所有網友在讀過之後都不約而同地發出疑問:如果僅僅因為這類對中國現狀有所批評有所嘲諷的網文,以及為著討論類似網文而建立的網上內部論壇,就可治我們的網友不鏽鋼老鼠一個「危害國家安全罪」,那麼,這豈不是為中國有著數千年傳統的文字獄史又添一樁新的案例?這豈不是那個才剛被告別的「以言治罪」氾濫成災的大浩劫又死灰復燃?古代賢明尚且懂得「防人之口,甚於防川」,難道今天的中國共產黨政府竟然無視殷鑒?
誠然,或許此案還有著什麼公眾並不瞭解的內情,或許大家對中國政府尋求社會穩定的努力尚存某些誤解。然而,導致這一切的原因難道不往往是執法部門大搞神秘主義、濫用「國家機密」的結果?試想,倘若北京警方在「不鏽鋼老鼠」案的立案、偵察、監視居住、拘留、逮捕的整個過程中,都嚴格依法辦事,保障嫌疑人及其家屬的法定權益,那麼,如此廣泛的公眾誤解將很難發生。更何況,幾乎在所有法制國家,一個案件在任何一個環節上的程序非法,均可導致對該案本身之成立與否的大質疑。
因此,無論劉荻網友實際觸犯刑律與否,中國政府的依法辦案都是必要的和必須的。它無論從消除外界誤解、提高政府威信,還是從保護公民權利、避免冤假錯案、乃至從防止犯罪和懲罰犯罪等諸方面看,都是有益無害的。今天我們為劉荻網友上書,就是希望通過你們對此案的關注,以敦促執法部門依法辦案,並糾正此案辦理過程中所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一條和第九十六條的情形,從而做到:
一、立即向劉荻網友及其同案的所有其他網友如李毅斌等人的家屬通知其被關押的地點,允許其依法探監;
二、切實保障當事人獲得律師法律援助的訴訟權利,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三、嚴格遵守各訴訟階段的法定結案時限。若證據不足,則依法立即放人。
四、嚴格執行憲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有關法院公開審理案件的規定,倘若此案確有合乎法定「國家秘密」而不得公開審理者,那也必須依法宣布其充足理由,並保障被告的辯護權利不受侵害。
五、保障劉荻網友及其同案當事人在獄中依法享有刑事嫌疑人應有的尊嚴和人道待遇。
六、依據劉荻網友的身體虛弱狀況,依法考慮取保候審或保外就醫一類人道處理方案。
以上六項請求,歸根結底就是很簡單的八個字:依法辦案,公正審理。
我們已經注意到了胡錦濤先生最近代表中國共產黨再次強調憲法的權威和以法治國的宣示。今天我們寫這封信,也正是表明一種大家對祖國的法制建設那深藏於心底始終沒有放棄的希望。
謝謝!
順致新春節日的問候!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日
(聯署簽名185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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