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海東在新疆被判罪
中國官方媒體週日(2月16日)報導,新疆一家法院判處異見者陶海東利用網際網路「煽動顛覆國家罪」成立,判刑七年。總部設在美國的「中國人權」早些時候報導,陶海東在幾個月前失蹤。今年1月8日,他被控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不同觀點而接受烏魯木齊一家法院審判。
中國《人民法院報》報導說,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判一起「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反動文章」
報導說,被告人陶海東利用網際網路發送「反動文章」,犯下「煽動顛覆國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報導指出,陶海東在1981年至2002年間,撰寫《新人類設想》等三部書稿,「肆意醜化、污蔑黨(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
《人民法院報》說,陶海東先後將書稿全部或部分內容經網際網路向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網站發送、刊登,廣泛進行傳播。
報導指出,烏魯木齊市公安機在2002年7月9日在陶海東家裡把他逮捕。陶海東當時正利用網際網路向境外組織發送「反動文章」。
「敵對組織」
報導又說,公安機關在陶海東使用的電腦硬碟和電子信箱中查獲了境外「敵對組織」的電子刊物、論壇、通訊地址等。
不過,《人民法院報》沒有披露這些「敵對組織」的名稱。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在2002年11月表示,至少有33名異見人士因為和平使用網際網路發表意見或交流信息而被中國當局逮捕和監禁。
中國網際網路使用迅猛發展,網際網路用戶由1997年10月的100萬猛增到2002年1月的3300萬。
網際網路對於中國一些政治異見人士十分重要,他們通過網際網路向公眾,甚至中國領導人發送電子郵件信息。流亡的異見者更能通過網際網路在政治上繼續保持活躍。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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