摁住同學拍裸照 作惡學生被開除家長竟質疑學校
據瀟湘晨報報導,昨日,學生家長彭小蘭再次來到長沙市田家炳實驗中學(東校區),她認為,學校對她小孩的處理有欠公正。原來,她的小孩林某由於在上期末參與了一次強行拍下同學裸照的事件,被學校處以「開除學籍」的處分。
扒下衣褲拍裸照
去年12月29日晚上10時許,該校高33班的陳某及龔某神秘地跟另外幾名同學說:「我們給李某拍裸照去!」這個提議立即讓另外3名同學熱血上湧,立馬附和。臨行動前,還邀請了包括林某在內的另外3名同學參加。
在419寢室裡,高一34班學生李某正躺在床上,在他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七八個人推門而入,一把將他從床上拖到了地上,他急忙掙扎,然後,七八雙手將他的手腳箍得嚴嚴實實,讓他絲毫無法動彈,很快,他的衣服和褲子被扒得一乾二淨,然後被摁在地板上。此時,陳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照相機,對著他一絲不掛的身子接連「卡嚓卡嚓」地猛按快門,直到將相機裡剩餘的膠卷照完為止。李某在又羞又怒的情況下,當即昏了過去……
學校處理當事學生
12月31日上午,高34班班主任驚聞此事後,迅速上報,學校有關負責人緊急調查詢問,並取回照相機,取出膠卷讓之曝光。2003年1月6日下午,由學校教育處孟主任主持,召開了所有參與裸照事件的學生及其家長參加的會議。指出參與學生強行拍李某的裸照,是一起嚴重的違紀行為,侵犯了人權,並責令參與學生向受害學生及其家長賠禮道歉。
學校經研究決定,分別給參與拍裸照的學生作出了處分,其中事件主謀陳某(拍照者)和參與者林某被處以「開除學籍」的處分,另外6人則分別被處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
家長質疑處理公正性
然而,圍繞著處理結果,林某的家長與學校發生了爭執。林某的家長彭小蘭認為,在這件事情當中,他的小孩只是一個參與者,而且是後面才去,學校卻把他作了開除處理,欠缺公正性。
家長給記者提供了一份文字材料,是她的小孩林某寫的,上面講述了自己參與拍裸照事件的經過,說自己是後面才去,並只「拍了一下」對方(受害方)。材料後面,附有4名同學的簽名,證明他「未動手」。這4名簽名的同學中還包括受害方李某。
惡劣事件學校不姑息
該校副校長朱立新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說,事發後,學校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瞭解到林某自始至終參加,而且動了手,但他的認錯態度極壞,最後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才承認。他說:「發生這樣的事情,連不懂教育的人聽了也會為之憤慨,學校絕對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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