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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個「華人不得入內」的新聞黃浦公園

 2003-03-10 02: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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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公園」,就是使人聯想起「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地方。每一個在新中國成長起來的人都知道它的故事,許多書上還黑白分明地登過照片。對於它是否真正在歷史上存在過,至今仍有爭議。有些老上海人否認見到過那「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近年來還有報導說那幅照片是在解放後才拍的。更加給這個歷史事件增添了迷茫成份。

我也對此事存有疑問,不是根據傳說,而是根據一些革命故事。當年受黨教育時,對「黃浦公園」,搞「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解釋是:那公園屬於帝國主義的租界區,所以不讓中國人進去。但是很多革命歷史故事提出了相反的事實:即很多中國人可以進帝國主義的租界。比如說魯迅,就在租界裡呆過,在那裡寫的文章還專門編成一集,叫做「且介亭文集」。「且介亭」就是租界裡亭子間的意思。中共一大會議,也曾經在租界裡開過一段。還有周恩來等一大批中共領導人都長期在租界裡「堅持鬥爭」過。迄今為止,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們當時是漂白了皮膚裝成洋人模樣潛入租界去的。可見當時租界還是允許華人進出的,可能需要辦一些手續,但應該不會搞一刀切:凡是華人就「不得入內」。

然而,無論如何,這個歷史故事成功建立了中國人的國恥心,「黃浦公園」成了中國人民心上的痛。也激發了中國人的反帝愛國情懷。

既然「黃浦公園」這種場所這樣令人憎惡,既然解放後中國人民都「站起來」了,按理就不應允許中國國土上再出現任何形式的「黃浦公園」。也就是說,中國土地上的任何地方,除了外國使領館,都不應該存在只許洋人出入卻不許國人靠近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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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卻不是那麼簡單。年紀稍大點的人都還記得80年代以前許多城市裡的「友誼賓館」和「友誼商店」吧。那些地方的把門人對所有長得不像華人的動物都能禮貌週到,慇勤倍至。而對所有華人,特別是大陸「境內」土頭土腦的基本群眾,則是橫眉冷目,戒備重重。一般說,中國人如果沒有相當級別的介紹信是別想進去的。當年某市有座「人民旅社」,是專門接待「外賓」的,中國人就很難沾邊。於是當地人民很有些看法,說:凡是標有「人民」字樣的地方,人民大多難以進去。

這話不無道理,舉凡「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會」等等地方,通常都是讓人民難以接近的地方。高牆深院,關卡重重,裡面究竟幹了些啥事情,人民實在難以瞭解週全。

最叫國人氣短的事,是在新聞信息方面。政府把很多情況毫無遮攔地通報給洋人,卻對中國人民了掩掩蓋蓋。遂使我想起了「黃浦公園」。於是把這類怪事命名為「新聞黃浦公園」。

「新聞黃浦公園」在中國存在已久。引起我注意,在大約十年前。那年人大在北京開會討論三峽工程。國內各界關心此工程的人士很多,卻苦於無法知道大會堂裡的辯論情況,更不用說向代表們傳達自己的意見了。一些境外廣播電臺發出消息,說代表裡反對的聲音不小,而從國內各主要媒體報導上卻看不到他們的發言,好像這些代表有話只對洋人說一樣。總之不見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詳情難以知曉,國人只能乾等著看投票結果。

很快,提案付諸表決了。國內各主要媒體報導投票結果,只有一句話:提案通過了。此外再沒有任何具體情況,幾人投票,幾人贊成,幾人反對,幾人棄權等等全然無可奉告。我不死心,連續幾天翻閱報章。終於有一天看到了,卻是在英文中國日報上。這等於暗示國人說:你想在國內知道關於我們的代表們對三峽工程的投票統計數字嗎?先學好洋文再來吧。

我由此深感屈辱:人民大會堂座落在北京而不是東京,在裡面開會的是中國人民代表而不是美國人民代表,討論表決的事項是關於中國長江上的三峽而不是埃及尼羅河上的阿斯旺。如此重大的事件,為什麼洋人和「境外」華人可以看到現場直播,啥事體都在第一時間裏看得一清二楚,而國內華人只能看到被剪切被過濾後的隻言片語?而且像投票統計數字這樣消息還要先學會洋文才能知曉?

當著洋人面,背著國人搞表決,你們這些在人大會堂裡面坐著的男男女女是哪國人民代表,是那國人民政府,你們在裡面究竟幹著什麼勾當?

多少年了,這個「新聞黃浦公園」日日運轉不停,對洋人表現著坦誠,對國人表現著冷峻。從毛澤東江澤民,向來都只願意接受外國記者或作者的個人採訪。他們對斯特朗,斯諾,史沫特萊,韓素音,法拉奇,華萊士等洋人十分親切開放。卻從不給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這類機會。中共領導人對外國記者或者作家的談話,也總是部分或者全部對中國人保密。外交部發言人的記者會的內容,也經常對國內人民打折扣。甚至報刊雜誌也有國內版和海外版之分。有些消息只能登在海外版上,有意不讓國內人知道。

中國人有古訓:家醜不外揚。當今時代看,這古訓已經顯得落後,但它畢竟還有「家事不瞞家人」這一點仗義。「新聞黃浦公園」把這一點仗義也給辱沒了。幾個「公僕」玩弄消息於掌股之間,對著洋人開誠佈公,哇啦哇啦口無遮攔,對國人卻諱莫如深。讓億萬中國人當什麼家,作什麼主?這樣的僕人該不該打板子,該不該炒魷魚?

中國沒有新聞法,將來一定會有。希望在那法案裡明文規定一條:凡通報給外國人的消息,言論,必須在同時通報中國人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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