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反顛覆」就是做了虧心事,害怕鬼敲門!

【看中國報導專稿】
這地下又沒銀子,你怕的什麼刨?
只有自己已評價自己是罪惡!才疑心別人揭露!恐懼討伐!
你屋裡藏著髒物,才怕人進來!
事物都遵守:心底無私天地寬!凡心底不寬----有私也!

「反」顛覆=怕揭露。怕揭露者----賊也!罪也!
問題的要害在於:「反顛覆」法,不是用來保護人身、財產的,是用以防止政權的被顛覆,政權不是生命事實,而是調整公眾關係的設施,用以求普遍之善,你當真用它來求普善,又有成效,怎麼會有人顛覆呢?

政權乃工具----公器;既不屬於那一個人,也不屬於那個集團,它本來就屬之人人,哪來的顛覆?

至此,我們推出了第一個結論:
只有把公器理解為自己的,或已佔為私有了,才想到反顛覆,防止別人把它拿了去。江氏澤民姓江,黑龍江有個乞丐也姓江,海南有個妓女也姓江,江澤民你不能說人家顛覆了你的姓氏吧?香港的政權屬之全體港人,人家五十萬人就自己的公器重新約約定,就犯了法?有了罪?----荒唐!

政權不是現實生命體,是通過約定而成立的公器,在約定量不足以支撐它時,就自行解構。所謂顛覆,不過就是要解除舊約定,要求重新來約定。而約定在任何條件下都只有50/100的把握。沒有約定就沒有政權,人家來爭取約定怎麼會犯了法?有了罪?

中國是聯合國會員國,就有義務,又是常任,所以就更有義務來遵守《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你就得承認人人固有尊嚴平等不移權利是世界自由、正義與無平的基礎;人人就都無例外地享有宣言所載一切權利與自由……政見中的他種主張……二十三條中說的顛覆,是不是「政見中他種主張」?若是:則「七一」抗議萬歲!

人的命是人自己的,不是共黨的,也不是特區政府的,人家憑什麼不能收回約定而重新來約定?

政權既然成之約定,那麼,在約定的內涵之內,哪有法可犯!
事實上,政權的生命力就建立在顛覆上----權力在政權那裡,不在臨時執掌政權的人那裡,顛倒了一個董建華(包括他的全部成員)政權並沒垮,垮了的是這些人----在權力設施中打工的工仔。克林頓顛覆了「胸懷全球,可忘了國內經濟的老布希」美國沒出現政權真空;小布希與克爾顛覆作戰一月多,美國並未癱瘓;布希代了尿褲襠的小克,美國不是沒有政府。被顛覆意味著智慧、誠信不能與肩上的擔子相匹配;如果你德高武藝又強,你怎麼會怕上雷臺對打?董笨、江癟要胸有雄兵十萬,怎麼會不敢交手,還懼什麼群儒舌戰?「反」顛覆就是要做弊,華羅庚說自己是初中生也沒人敢去挑挑戰。

火車不怕你來推來拉,牛皮嗎,它就只叫你這一點兒呆看,不許人近前。反顛覆法的奧妙就是----誰要近前看,誰就是顛覆政權。

老江若是江上青的嫡傳,還怕做親子鑑定?
反顛覆法的邏輯值就是兩手抓,一手抓「我是xxx的親兒」,一手抓拒絕親子鑑定。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所謂現代,所謂文明,其意何在?不就是通過立法使政權建立在顛覆的功能上嗎?,藉助顛覆的機制,即通過有程序的顛覆來保持政權的活力,使之始終與生命性質相符合!以維持社會的宏觀的,動態的秩序;

保證一切有志於公眾事業的分子有公平的貢獻機會,又保證了能進到社會紐結中的人始終最傑出。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對民眾的爭取來顛覆對手,確立自己,在這種顛覆中也就完成了去偽、為糟、去粕,最後剩下的必是全體成員在智慧、誠信上最優秀的。

民族、國家始終處在良性的循換之中,並不陷於失序,國家沒有在這種顛覆循換中蒙受損失,相反,它從這種欺復中獲得動力與生機。被顛覆的不是政權,只是政權的打工仔。老布希、克林頓、小布希他們只是些工仔,他們的個人人格沒有任何權威,權威全在政權,他們不進入或一旦卸下政權就是一介平民。

這樣,我們也就看清了「反顛覆」是多麼的荒唐!
「反顛覆」做為心理學考察的對象就是;做了虧心事,必怕鬼敲門!它就是盜財滿屋才害怕拿髒,正在做姦害怕被抓雙。是賊們的不打自招!

公理----恐懼顛覆者決無好人!!。
誰最怕指責「三面紅旗」?當然是「三面紅旗」的泡製者!為什麼害怕指責?因為「三面紅旗」餓死了人!只有心底承認了「三面紅旗」餓死人,是罪孽,又是它的製造者的人才最怕揭露。

誰最怕實話?最怕揭露罪孽?當然是一貫謊言、罪惡滔天的人才怕實話,怕揭露!

「反顛覆」法的要害之筆是將「煽動」列為「顛覆」。

因此,我們就要研究什麼是煽動?雄雞報曉,狗子哇哇叫,貓兒喵喵叫……怎燈不叫煽動?曰:這些聲音構不成完整的思想,可見,被指控為煽動的行為必須具備思想。可是只要叫做人,它能不思想嗎?只要許多人,思想又怎麼能絕對的一致?同一?人家與你不同就是煽動?你三癟憑什麼不與別人同去?煽動罪,純是揚州狼對那只小羊:我說你弄髒了我的水就是弄髒了水,你說什麼下游?煽動罪!

「羅干、永康二將!」
到!
到!
:「快給我殺了這條煽動的小羊!」
齊:「是!」

煽動能讓政權倒臺嗎?如果真有被煽動倒的政權,那就對了!人之高於萬事萬物的方面不就是理性嗎?----「煽動」不就是用文字用語言----理,陳述出一個道理嗎?這道理有那麼強大的功能必定是真理了。

不讓煽動不就是不許人運用理性嗎?原來江三癟、董伯都是怕理性呀!人不通過煽動難道通過殺人去顛覆嗎?政權不是客觀生命世界的事物,除非政權自身是壞蛋,是罪惡,還沒有被顛覆了的例子。肯尼迪是被人殺死的,那個人犯的是----殺人罪,不是顛覆罪。

孫文憑著「大炮」把滿清顛覆了,滿清+袁世凱卻顛不動咱的孫大炮!
顛覆者:理也!文明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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