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拍什麼案,痛斥誰?
災難和拍案,近幾年成了政治新聞的常規,像是不成器的難兄難弟,有此必有彼。又見礦難,而且是連發,所以毫不奇怪,又有一位好省長拍案了,拍案不能幹拍,所以拍案的同時,痛斥也就如影隨形而至。
八天出三次礦難,死人將近一個連,省長拍案,拍時附帶痛斥,全世界只要有點人性的人,相信都能理解。省長痛斥時說的話,老道也覺得句句在理。換了老道,怕恨不能使出鐵沙掌功夫,把幾個案角全給拍到礦坑裡去。
為體會省長的心情,老道也在家裡就山西礦難,試著學省長拍了一陣案。拍著拍著,不僅手生痛,幾個不對勁的感覺也湧上心頭。
一個感覺是,我拍案痛罵(斥就是罵),是不是說我自己就沒一點責任?可作為一省行政長官,發生這樣的事,就真一點責任都沒有?要知道我們的好省長並不是第一天在山西任職,從95年到今天,省長在山西已經呆了八年,而且都是任省主要領導,八年下來,在安全生產問題上還有這樣不負責任的下級,我這個省長就沒有一點責任?如果有責任,是不是要先檢討自己再痛斥別人?
第二感覺是,被痛斥的都是下級,但下級還有下級,被我痛斥的人,會不會也只顧痛斥他的下級,這樣豈不是把責任層層「痛斥」下去了?
第三個感覺是,在中國官場,被上級痛斥已經不是新聞,但被痛斥之後就見到效果,相信倒是新聞,拍案和痛斥如果不配合其它更有效措施,根本就不會有作用,那我為什麼還要拍案,還要痛斥?
老道不是省長,所以拍來拍去倒拍出自己的不是來,真要我去痛斥,也許我的聲音會越來越小,底氣不足啊!
我們的好省長生氣之後,拿出了很多措施。老道仔細看了半天,卻覺得似乎關鍵的東西沒有端出來。停業整頓、檢查、責任制,都是好東西,但這些東西不是什麼新玩意,老早就有了,被官僚們玩了多少回了,還不是礦難照樣發生?何以現在一傢伙就能見效。如果還是這樣搞法,不出半年,一切如舊,礦難又會光臨(老道沒有惡意)。
關鍵在哪裡,省長應該比我們清楚,但卻見不到清理的痕跡。依老道看,頻頻發生的礦難,就兩個字:腐敗。腐敗在官員瘋狂榨取應由企業獲得的收益,使投資者根本不敢有長遠打算,也無信心在採礦安全方面投資;腐敗在官員參股,參加採礦;腐敗在任何一個檢查、發證的具體工作都以進供錢財多寡決定通行與否,時間長短。不解決這些問題,只搞什麼許可證、搞什麼達標,只講什麼安全意識淡漠,講什麼不按程序操作,想要礦難不再發生,無異於緣木求魚。這些和以前類似礦難的發生,用安全意識淡漠、不按程序操作已經無法解釋。因為,這是果,腐敗才是因。
不要拍案,也不要痛斥,對業已腐敗的官僚們來說,這是沒有用的,你拍和我拍、你斥和我斥,在他們眼裡,沒什麼根本區別,要來,就來點真格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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