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歷可以寫部小說 一位派出所「常客」的故事

我的經歷,可以寫成一部小說」,小樂一見到記者,脫口而出的就是一句一般人輕易不敢說的話,儘管18歲的他只讀過小學一年級,連「小說」的真正含義也不清楚。

  小樂的「小說」生涯是這樣開始的:他9歲那年因為家裡的錢被他打麻將的爸爸拿光了,他再也偷不到家裡的錢,就爬上了從家鄉去杭州的火車……

  第一次坐火車的小樂「安全」地躲過了列車員,到了杭州在火車站蹲了兩夜,由於飢餓難耐,兩天後他又隨手登上了一列離站的火車,但這次他沒有躲過列車員,火車一到終點站昆明,他就被送進了收容遣送站。

  其後小樂開始了以全國各地遣送站為「驛站」的第一次「中國之旅」,一年半後,他被重新送回了家,可2個月後,小樂卻又爬上了一輛開往上海的火車……

  起初他靠在上海火車站附近撿垃圾為生。沒多久警察抓住了他,不過此時的小樂已經變得很「聰明」了,他說他家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於是,小樂得到了比上一次更為廣泛、更為漫長的「周遊」全國收容遣送站的機會……

  小樂1996年從某地的遣送站逃到杭州後,就在杭州火車東站一帶紮下了「根」。一開始也是靠撿垃圾為生,久而久之,他就「耳濡目染」地學會了偷竊,之後便是在派出所幾進幾出。今年,小樂因為偷了一筆數目比較大的錢,被公安部門拘留了6個月。當他被放出來的時候,他竟然第一次因為感到茫然而不知所措,所以產生了找記者「談談」的想法。

  小樂不承認自己是個「壞人」,他說他認識的人當中比他「壞」的還有很多,他說他之所以幹一些小偷小摸的勾當,實在是他想不到其他的生存方法。至於去找工作,小樂的說法是:「像我這樣的人,能幹得了什麼呢?」……

  (註:文中「小樂」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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