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老闆告女主持試婚騙走225萬
女方發律師函稱受誹謗;東山區法院今日開庭審理此案。在與地處廣州的某電視臺一名女主持「拍拖」一段時間後,佛山一名民企年輕老闆卻在結婚前夕聲稱,女主持騙去其225萬元後將其拋棄。一怒之下,年輕老闆將這位女主持告上了法庭。廣州市東山區法院將於今日開庭公開審理。
男方:「拍拖」被騙巨款
近日,佛山市順德區某民企的年輕老闆梁某來到本報,向記者傾訴了自己的「被騙經歷」:2000年6月初,他經朋友介紹結識了地處廣州的某電視臺女主持伍某,兩人一見如故,談得比較投機。可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結局會如此「苦澀」……
借款30多萬 女主持提出「拍拖」
相識半年後,伍某便以種種藉口向梁某借錢了。2000年12月6日,伍某以她家在廣州購房錢不夠為由,向梁某借了人民幣13萬元;而後,伍某又先後以裝修房屋缺錢、開時裝店缺資金為由分別向梁某借了18萬元。
從2001年12月起,伍某多次表白要和他「拍拖」談戀愛,梁某稱自己開始一直沒有答應。2002年1月至5月,伍某經常在夜間給他打電話,訴說家庭壓力大、生活壓力大,並在電話裡哭得很淒涼。2002年「五一」期間,伍某又給梁某打電話,再次要求梁某和她拍拖,還表示願意做梁某的妻子,並多次跟梁某說,她早已認定自己是梁某的女人。梁某最終答應了她的要求。
戀愛一年多 「借款」200多萬
有了這層「戀愛」關係,伍某開始更大膽地向梁某借錢了。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伍某一共「借款」2256593元。
2002年6月10日,伍某以供樓壓力大,貸款利息高為由,向梁某借了45萬元人民幣,說是償還銀行貸款;
2002年8月3日,伍某以支付其父住院費和醫藥費為由,向梁某借了人民幣30萬元;2002年9月某晚,伍某來到梁某的住所,並主動提出今夜不回廣州,陪他過了一夜;
2002年12月6日,伍某以她家人口多,現有的房屋面積太小、接其父親來廣州治病等為由,分三次從梁某的中國銀行借記卡中取走了共計人民幣1196593元。近日,中國銀行順德支行專門出具證明:這三次取款地點都發生在中國銀行廣州國際大廈支行,經手人分別是伍某,張某(伍某母親,在取款憑條上有其簽名),伍某和其母親張某。
提出結婚「嚇跑」女主持?
梁某告訴記者,今年2月,他曾好幾次提出要與伍某去登記結婚,而伍某卻以「一紙婚書沒有什麼意思」為由推搪過去。
今年7月初,梁某再次提出登記結婚,伍某忽然就發了脾氣。7月底,梁某再給伍某打電話時,伍稱:「我們性格不合,我決定不與你拍拖了。」並從此與梁某斷了聯繫---打電話她不接,發簡訊她不復,去找她她不見。
梁某稱,那個時候他才幡然醒悟:「伍某其實是以戀愛為手段騙我的錢」。在瞭解到他的情況後,伍某就有預謀有目的地與他建立關係,並以「戀愛」、「試婚」等多種手段讓他產生錯覺。在「拍拖」的1年5個多月時間裏,雖然梁某一再要求兩人合影,但都被伍某以種種理由拒絕了,所以至今兩人沒有一張合影。伍某還一再要求梁某不要透露兩人的「戀愛」關係。
最近,梁某的一位朋友得知他受騙的消息,就給了梁某一本今年3月出版發行的某週刊,該刊一版登了關於伍某的一篇文章,此文稱伍某至今沒談過戀愛。
據梁某稱,事後,他曾經催過伍某還錢,但伍根本沒有還錢的打算,她還去當地某派出所報案稱:「梁某要敲詐她100萬元」等等。
女方:請律師報了案
記者與女事主的聯繫波折不斷,女主持怎麼也不肯接聽電話,採訪終告夭折。
事發後,男事主曾找到女方工作單位和有關部門投訴此事,並積極準備以「詐騙」為由提請公安機關立案和介入調查,而伍某也曾在8月16日和8月29日利用簡訊向梁某發送了多條相關信息表明自己不會妥協的態度和立場。
8月16日簡訊內容:準備上庭
8月16日14時55分,伍某用「1366」開頭的手機發給梁某的簡訊:「作為大男人就別在此扭扭捏捏的了,你之前害我一次,把我推向深淵,念在你曾對我有過幫助,我讓你一次,以後不會了,律師我已請了,將上交廣州中級法院審理,你再用卑劣的手段做事我會以牙還牙,我想只有這樣才能解決此事。」
8月16日14時56分簡訊:「我已有充分心理準備上庭。大家都說你是因為從小成長經歷與常人不同,所以造成心理變態和偏激的個性,你本是個極愛面子之人,此次感情失敗覺得沒面子沒法下臺,怕別人取笑你,所以出此下策,好告訴別人你不是失敗而是被別人騙,博取同情,真是幼稚到極點,可笑!」
8月29日簡訊內容:馬上報案
8月29日00時07分,伍某用「1360」開頭的手機發給梁某的簡訊:「我問心無愧怕什麼!我明天就去廣州中級法院上訴,等排期大概三十天左右你會收到傳票」;
17時38分:「我已備案,我馬上再去報案,你要明白這是法制社會,沒人可以一手遮天;」
18時28分:「你找人來(電視)臺,好!我也會去有關部門去告你的,很快就會有專人小組去查你的,本想給你面子,好!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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