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達功:富豪的吝嗇是導致"出事"的重要原因

前幾天一個朋友周老闆問我:"老趙,你知道中國偷稅漏稅最大的金額是多少?"

  我說:"我不是很清楚。問這個幹嘛?"

  周老闆說:"劉XX出事了,你不知道?"

  我說:"我不知道。出什麼事了?" 劉XX是深圳一個房地產大老闆,認識他也有15年了。

  周老闆說:"逃稅3.1個億,厲害吧。你不看報紙?《深圳商報》連續兩天頭版報導。"

  我問:"人呢?"

  周老闆說:"逃跑了,差點被抓到,公安、國土、稅務等部門一大幫人去他辦公室,結果他從後門溜走了。"

  "是嗎?你怎麼知道的?"

  "他老婆給我電話,問我該怎麼辦,我說我也沒辦法。案子太大了,誰也幫不了忙了!"

  周老闆說:"他這個人太孤寒了(小器、吝嗇),幾十個億身價,摳摳唆唆不捨得花錢打通關係。"

  從周老闆的眼神裡看,對房產大亨劉XX雖並不幸災樂禍,但沒有任何絲毫同情感。我知道他們兩人是老鄉,都是潮州人,關係還不錯,經常往來吃飯、喝茶、"鋤大地"(一種紙牌遊戲)。劉XX與我雖然認識很久,由於談話做事不是一條路子上的,自然也不投機,所以幾乎沒有什麼來往。只不過有時與周老闆交往中,偶爾能碰到劉XX,甚至有時也在一起吃頓飯,鋤鋤大地。還覺得他這樣幾十億身價的大款沒有架子,生活簡樸(是與同級富豪相比),與普通小老闆沒什麼區別,我對他的印象還是不錯,知道他很會做生意。劉XX是個地道的農民出身,但不能與河北農民企業家孫大午相比。雖然都是農民出身,孫大午其實文化水平已經很高了,見過世面,有政治嗅覺;而劉XX大概就是小學文化水平,可以說是不學無術;孫大午完全是勤勤懇懇靠自己勞動創業發家的,沒有什麼投機取巧成分(非法集資先不包括在內);而劉XX則完全是搞非法經濟活動,也曾因此坐過牢,花了不少錢(幾百萬)行賄才得以出來。孫大午的吝嗇僅是針對中共官員和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連自己的年邁的父母都在撿破爛,但辦學校和對待自己的員工,卻從來也不吝嗇;而劉XX對待家人、親戚、朋友、員工、黨政官員等,一句話:六親不認,一律吝嗇。

  按照一般的規律,劉XX發家這麼大,除了善於經營或者投機鑽營外,也必然懂得行賄之術,各方面關節一定都會用金錢打通。我對他的印象感覺除了沒什麼文化外,接人待物很吝嗇,自己也很節儉。當然原來感覺他不過是個人秉性所致,也很正常。記得前年他還把自己新買的別克轎車給我轉了一圈玩,按說他應該有奔馳、寶馬之類的高檔車。我所認識的深圳數億到數十億資產的富豪,哪一個沒有幾輛一百多萬的好車!有時我想,劉XX大概不願意露富。不願意露富也不盡相同,劉XX表面上看不像富豪,穿戴也同尋常百姓一樣,但這屬於吝嗇鬼一類;另外我認識的其他富豪決不張揚自己,但該花錢的地方像流水般花消,捨得下本錢,開好車,住高檔別墅,但決不當什麼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什麼的,決不染手政界。說到這裡想到富布斯中國富豪榜,真是瞎眼了,中國大富豪很多,榜上有名的固然有錢,但榜下比榜上更有錢的富豪其實很多,只不過這些富豪都是"悄悄地進莊,打槍的不要!"

  我認識的深圳許多富豪,在對付稅務、公安、工商、海關、國土、技術監督等政府權力部門和和銀行方面都是敢於花錢的,決不吝嗇。他們相信"錢能通神"是永久的神話,"有錢能使鬼推磨"是百試百靈的顛覆不破的真理。尤其在腐敗透頂的共產黨官僚統治下,金錢驅使了多少罪惡!

  深圳房產大亨劉XX之所以出事,沒有多少人說他就是因為違法犯罪,而是因為他竟然對上面所說的和政府要好部門通通吝嗇,誰想在他身上撈點油水,那簡直就如同在鐵公雞身上拔毛,是妄想。對政府官員吝嗇的富豪,就是老老實實做生意,不違法,不越軌,黨政官員也會雞蛋裡挑骨頭,非給你找點麻煩不可。何況像劉XX本身就經常做違法的事,生意做得越大,你就離死亡線越近。一般說來,只要對黨政官員敢於行賄,敢於花大錢辦大事,即便有違法犯罪行為也大都能矇混過關。

  話還要說回來,有些精明的富豪儘管行賄手段做的很好,但還會出事。比如你抱錯了大腿,你的保護傘出了問題,牽連到你,你就跑不了。如果你涉及黨政的政治鬥爭,那你隨時就是替罪羊。作為中國的商人或企業家,"厚黑學"一定要研究運用,如果沒有政治野心,千萬不要向政治靠攏。您瞧,俄羅斯首富石油大亨米哈伊爾•庫多剋夫斯基就被關進監獄,他就有政治野心,竟然敢花錢對付總統普京,結果把自己弄了進去。在俄羅斯不完善不健全的政治制度下發生這樣的事情不奇怪,遑論官僚專制制度下的中國就更正常了。您再瞧,民主自由的美國,像比爾•蓋茈這樣的世界頂尖富豪,他的主要問題是壟斷,他吃官司是健康的美國法律制度所致,而且發生的問題也都能解決,不存在他需要行賄什麼官員,也不需要偷稅漏稅,在法律都能解決問題上,沒有什麼腐敗和黑暗的政治鬥爭捲入其中。

  結論還是,在中國政治腐敗的制度下,不違法的商人或企業家難以成為富豪,成為富豪不能對黨政官員吝嗇的就遲早要進監獄。

  2003年11月13日

  源自《議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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