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來信: 請幫助我在大陸被迫害的親人
尊敬的先生/女士:我叫徐強,現在蒙特利爾的麥吉爾大學機械工程系攻讀碩士學位,魁北克省永久居民。我父母、姐姐和姐夫因為堅持他們的信仰被中國警察抓走,我無法聯繫到他們。
我的父親徐兆同、母親李鳳英和姐姐徐蕾,於今年2月19日在中國哈爾濱市被警察抓走,僅僅因為他們修煉法輪功;他們現在被送入北京的「轉化班」,那是中國政府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他們信仰法輪功的地方。警察告訴我,他們不能保證我父母和姐姐的生老病死。
我姐夫林燕清博士,僅僅因為到信訪辦為法輪功上訪及瀏覽有關法輪功的網頁,被多次酷刑迫害,期間他失去了7個手指。他在2003年1月被判勞教3年,目前因為絕食抗議迫害被送入醫院。
我的外甥女林慧璇才4歲多,從2001年至今沒有見過爸爸,現在又突然失去所有其他親人。我不能想像她這麼小的幼兒怎麼承擔這麼大的打擊,也不知道她將來怎麼辦。
我本人不煉法輪功。我非常擔心我的親人們,希望您瞭解這件事。
您的任何幫助都是我萬分珍惜的。
誠摯的感謝!
徐強
2004年2月29日
我親人被迫害的事實
我的父親徐兆同、母親李鳳英和姐姐徐蕾於2004年2月19日在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被中國警察逮捕,僅僅因為他們修煉法輪功。警察在逮捕他們的時候,一直沒有應我親戚的要求出示逮捕令。現在,他們被送入北京的「轉化班」,那是中國政府強製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法輪功的地方。我給北京石景山公安派出所及中國鐵道建築公司所屬的總醫院(我父母退休前工作的單位)的保衛部打了電話,他們拒絕告訴我親人被關押的地方,也不保證他們的安全。一個不知名的警察告訴我,對於我親人的「自然」死亡,他們不負責任。我的外甥女林慧璇才4歲多,在媽媽、外公和外婆被抓後,她獨自默默地坐了一夜,現在由我的親戚臨時照看。
我父親生於1942年2月1日,退休前是中國鐵道部建築公司總醫院的高級工程師;我母親生於1949年5月2日;我姐姐生於1972年1月30日,原來是中國建設銀行鐵路支行六里橋分部的財務副科長,她因為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被迫於2000年底辭職。我的外甥女林慧璇1999年4月4日出生。他們的住址是:中國鐵道建築公司總醫院,2號綜合樓,1012號。我父母和姐姐在2001年1月1日因為去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呼籲被警察逮捕,父親在4~5天後被釋放,1~2天之後我母親和姐姐也被釋放。這次被抓期間,我母親被警察打臉而昏死過去。他們被抓期間,我沒有收到警察的任何通知。自2001年中,為了避免被抓,他們帶著剛二歲的小慧璇開始了逃亡生活。之後,當局停發了我父母的退休金。
在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之前,生於1971年1月5日的林燕清博士(土木工程專業)是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博士後研究者,他從2000年開始多次被抓並遭受殘酷迫害。
2002年1月,林燕清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為法輪功上訪,但是他在進入信訪辦之前被抓。警察乘火車把他押送回哈爾濱,途中他設法擺脫警察後下車,並沿火車道步行返回北京,以完成上訪。不幸的是,在那酷寒的夜裡,他的臉、耳、手嚴重凍傷。一個出租車司機救了他,把他送入了附近城市的一個醫院。後來,警察允許他到中國鐵道建築公司總醫院接受治療,該醫院建議他進行植皮手術,只是植皮後手指將失去知覺。考慮到當時手指還能感覺溫熱,他沒有接受植皮手術。那時候我父母和姐姐照料他。後來,他回到了哈爾濱。
2000年10月,林燕清因為在網際網路上瀏覽法輪功信息被哈爾濱警察逮捕,在哈爾濱市龍港拘留中心被關押約一個月。這次關押期間,他遭受不停地打臉和捆綁等肉體和精神的酷刑。她母親得知後,立即從中國南方的福建省趕到哈爾濱營救殘廢的兒子。警察最終同意罰款3000元後釋放了我姐夫,而哈爾濱工業大學在這時終止了他的博士後研究工作。他跟母親一起回到福建省泉州市他父母的家,當地警察要求他定期匯報。
後來,他設法回到了北京。2001年1月的一天下午,我在北京的家裡看到了林燕清。當時,他臉上留著血痂,衣服上都是土,皮衣上有膠帶黏過的痕跡。他殘廢的手指折斷了,流著血。他告訴我,他再次為法輪功的自由而上訪,但是沒有成功,反而被警察逮捕,送到一個不知名的拘留中心,在那裡警察把他綁在一個十字架上毆打。他當天被釋放了。幾天後,林燕清再次去上訪,之後我再沒見過他。
後來,林燕清被送回泉州市。2002年,泉州市當局拒絕給他登記落戶。2002年10月30日,泉州市警察逮捕了他,一天後通知了他父母。逮捕他的原因是,林燕清繼續修煉法輪功,並且在當地政府辦公樓的牆上寫標語表達法輪功好。他被送入當地「轉化班」70天,期間他絕食11天抗議迫害。2003年1月,他父母得到通知,林燕清被秘密判處三年勞教。林燕清和他父母拒絕在判決文件上簽字並且上訴,但是上訴被駁回。從這以後,他被關押在福建省福州市魯江強制戒毒中心。
2003年7月,他被轉到該中心的第9大隊。2004年2月,林燕清因為要求面見泉州警察官員申訴而進行絕食,被送入醫院。警察拒絕了他母親探望的要求。
在2002年3月來到加拿大之前,地方警察多次審問我,要求我告知我父母和姐姐躲藏的地點。有一次,他們拘留我直到半夜,禁止我給妻子打電話,還不許我出差。
以上是我所經歷的、看見的,或者從家人、親戚以及中國警察那裡聽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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