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導斌: 為什麼中宣部的秘密通知大於憲法?
最近,中文網上到處都張貼有這樣的消息:「中共中央宣傳部上週在京召開新聞出版通氣會,點名批評了內地十多家「違犯新聞紀律」的媒體,其中包括《北京新報》、《三聯生活週刊》、《財經》雜誌等」。消息中透露,6月18日,中宣部會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在京召集各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舉行了新聞出版通氣會,「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石峰在會上點名通報批評了前一階段違反新聞紀律的十多家媒體,指這些媒體有的出現政治輿論上的導向錯誤,有的出現違犯中共宗教政策的問題,還有的違反了軍事宣傳紀律」。因「違反新聞紀律」而遭到點名批評的報刊包括《北京新報》、《戰略與管理》雜誌、《財經》雜誌、《商務週刊》、《三聯生活週刊》、《新聞週刊》、《招商週刊》、《讀者》雜誌、《青年視覺》、《南方週末》、《中國經濟時報》、《青年參考》、《軍事博覽》等」。
此前一天或幾天,筆者得知了《北京新報》被勒令停刊。原因是登載一篇「被認為是諷刺中國政府官員的文章《中國七大噁心》」。有關部門作出處罰的理由是此文存在「誹謗」。筆者曾通讀過這篇給《北京新報》帶來厄運的網文,個人映像是:該文所表達的不過是作者個人對社會現象的感受和評價,並未針對任何人虛構事實,誹謗不能成立。所謂誹謗一說實在等同於羅織罪名。退一步說,即使假定「誹謗」成立,也屬於民事違法,當按法律程序由被誹謗者提請司法機關判決。
對該報作為有管轄許可權的理當是民法,而絕非「新聞紀律」,政治機關和行政權力機構越俎代庖作出處罰,無異於以紀律取代了法律。
人們看到,中宣部以紀代法的胡作非為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那麼,它對新聞和輿論自由生殺予奪的專斷權力是從哪裡來的呢?是人民授予的嗎?不,是依靠野蠻的暴力工具從人民的手中搶劫去的。納稅人從來沒有選舉,沒有承認這樣的靠納稅人血汗錢圈養卻對人民濫施淫威的只為一黨服務的專制工具。這麼些年來,中宣部吃著人民的喝著人民的,到底為人民作出什麼有益的事情?沒有!它只作過殘害人民的事,說假話,吹牛拍馬,抹殺事實,極力掩蓋真相,今天的中宣部已經成為中國國家謊言製造總公司的董事會。
中宣部到底掌握在人民的手上,還是掌握在幾個權力寡頭的手上?它只是權力寡頭的忠實走狗。長期以來,中宣部透過嚴密的新聞審查製造紅色恐怖,禁止人民講出真話,猖狂地壓制人民的聲音,殘酷地打擊為民講話為民申張正義的媒體,恨不能將國人的口耳眼全給堵住,一任其愚民宣傳。中宣部賴以運轉的只是恐懼和謊言,無所不在的恐懼和無所不在的謊言。它的所謂紀律的實質就是使恐怖加撒謊制度化、「正義化」。
可以肯定地說,中宣部以所謂的新聞紀律封堵言路的行為,決不能代表大多數人民的利益,相反,這是一種徹頭徹尾的小集體行為,其目的純粹是為了保護執政的佔中國總人口0.1%不到的實權小集體的利益。「某個群體為了確使其成員得到某種特定的收入或某種特定的地位而採取的任何行為,都將對大社會的整合造成障礙,因而也是真正意義上的反社會行動」(哈耶克《法律、立法與自由》下,P237),「有組織的群體所採取的集體行動都幾乎不可避免地會與普遍利益背道而馳」(同上,P239)。雖然中宣部要員們口口聲聲要做「三個代表」,其實這些人們僅僅只代表自身的權力地位,準確說來中宣部只配作最貪婪、最冷酷、最兇惡、最頑固、最愚蠢的反動勢力的忠實代表,中國殘存的黑暗勢力的總代表。中宣部已經是極權主義專制意識形態負隅頑抗的最後堡壘。對國家新聞自由擁有強制性權力的中宣部已經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個毒瘤。
言論自由和對言論自由起支撐與保障作用的新聞自由是現代文明社會得以有序運作的基礎,為社會進步繁榮所必須,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聯合國人權宣言》所承認和保障。薩斯之後,人們期待著中共能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逐步放開言路。人民望言論出版新聞結社諸項自由如久旱之望甘霖。
但是,中宣部最近一月多來的倒行逆施卻讓舉世瞠目結舌,讓中外輿論為之嘩然。民間輿論認為:近期來殘酷鎮壓新聞自由的行為充分暴露了中宣部對人性、新聞媒體的職業權利的蔑視,暴露了中宣部對國民真實言論的驚恐,暴露了中宣部對把權力還給人民的民主自由懷有刻骨的仇恨,暴露了中宣部拚命阻撓世界民主自由的大潮、阻撓中國的文明進程的頑固立場,暴露了中宣部在踐踏憲法時根本無所顧忌。近段時間發生的一切告訴人們,中宣部已經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其反文明,反社會,反憲法的特徵,中國的政治黑暗,已經不證自明。
紀律不過是紀律,紀律大於法律是極不正常的,我們再也不能容忍中宣部的這些紀律凌駕於憲法之上了。中國有良知的記者編輯等報人,有良知的網路人士和廣大讀者觀眾,在這件事應該迅速形成並擴大共識,同時拿出行動來,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手段,行使公民對專斷權力不服從的天賦權利,積極支持受到打壓的媒體,拒絕喉舌的聲音,要爭取讓中宣部的淫威落空。
2003年7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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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