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在半個月前,國內的媒體也報導了一則類似的新聞:墨西哥一名難產孕婦自己操刀動手剖腹產。不過,該孕婦是因為身居窮鄉僻壤,身邊沒有醫生,無奈鋌而走險;而這位貴州農婦已身居都市,醫院近在咫尺卻不入,原因只是一個「錢」字,怎不令人唏噓喟嘆!
整篇新聞不忍卒讀,血流遍地的場景觸目驚心。我注意其中有「天下奇聞」的字樣,這四個字看起來是如此的扎眼。不錯,農婦楊某的舉動的確是駭人聽聞,足以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然而發生這樣的事情卻並不讓我感到奇怪。因為,這位產婦石破天驚的舉動不過是劃開了一個冰冷的現實,那就是:漂泊城市的民工群體以及更廣大的農民群眾在缺乏醫療保障下的惡劣生存狀況。
而這個現實一直被有意或無意地忽視。農民工不遠千里、背井離鄉來到城市,做著最髒、最累、最苦的活,拿著最低廉的工資,成為城市裡最底層的一群。他們節衣縮食、省吃儉用,為的是在過年的時候,能夠多帶幾個錢回家。他們生不起病,更看不起病,醫院的門口是他們望而卻步的。因為他們大多不是單位的正式員工,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如果不幸住院,對他們來說,可能就是年度裡最為糟糕、也最為奢侈的事件。如果把視線放大,民工背後站著的其實是整個農村的整個農民群體,他們沒有基本的醫療保障,只有那一畝三分薄田才是他們最大的「社會保障」。在經濟拮据,而醫藥費用高高在上的情況下,他們總是大病化小,小病化了,直到孕婦生孩子也要躺在家裡,直到生命危在旦夕……
沒有人有權利去指責產婦楊某的「愚昧」。當她拿起菜刀劃破自己的腹部和子宮的時候,是怎樣的錐心刺骨的疼痛!有誰能體驗一個母親在沒有任何麻醉的情況下剖腹取子的哪怕萬分之一的痛苦?就單憑這一點,農婦楊某值得所有的人致以敬意。她何嘗不知道,在刀鋒的下面,自己以及腹中的兩個孩子都命懸一線;她又何嘗不願意安靜地躺在白色的產房,讓醫生的手術刀輕輕一劃,兩個孩子平安問世,而她將享受一個母親最幸福的時刻。她也渴望。可是,她不能。因為「沒多少錢,上不起醫院」。而兩次懷孕,她都甚至沒有做過一次產檢,目的也是為了「省錢」。一千個上醫院的理由,都被一個理由無情地打敗,這個理由就是「沒錢」。
可是,因為「沒錢」就能讓一個母親承受這樣的痛苦和這樣的危險嗎?孕婦和他的丈夫無能為力,然而社會和政府是否應該允許?當然不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明確規定:國家發展母嬰保健事業,提供必要條件和物質幫助,使母親和嬰兒獲得醫療保健服務,國家對邊遠貧困地區的母嬰保健事業給予扶持。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育齡婦女和孕產婦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可是,這樣的法律規定對於民工這樣的群體,在農村這樣的地區卻往往成為一紙空文。
姑且不論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姑且不論城市裡針對民工的醫療保障制度的完善,只論這孕婦生子:母親和孩子都有拒絕生命危險的權利,而政府應該保障他們的這種生存權利。如果待產的母親沒有經濟能力就醫,政府有義務提供相關的服務和支持。畢竟終其一生,她們生孩子的機會也就一次兩次,而這一次兩次卻完全可能要了她們的命。我希望有一天,每一位貧窮的產婦,都能和其他的產婦一樣,享受到平安當上母親的權利;而農婦楊某揮刀剖腹的悲劇將永遠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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