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導,現年46歲的陳少青1979年開始參加工作。他對萬寧市工商局原局長、黨組書記葉東雄任職期間的腐敗行為深感憤慨。近幾年來,他和該局十多位黨員幹部一次又一次地向萬寧市紀委監察局、萬寧市檢察院、省工商局、省紀委監察廳舉報葉東雄的腐敗問題。並由此引發了海南省工商系統的「反腐風暴」。
據悉,在揭露腐敗期間,由於葉東雄善於「溝通」上下關係,陳少青所舉報的材料往往多數「石沉大海」,有的舉報情況甚至反饋到葉東雄本人手中。 2002年6月,葉東雄的問題經媒體曝光後,才引起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並要求對萬寧市工商局腐敗問題徹底查處,追究責任。
揭發出驚天大案
海南省委、省政府組織近40人的工作組,對萬寧市工商局進行調查處理。據瞭解,經過半年的實地調查後,查出有史以來全中國最大的假人事檔案。
調查結果,在萬寧市工商局共有137個持假檔案者;查出葉東雄利用職務之便,買官賣官,收受31位股所長大量錢物;查出葉東雄貪污公款47萬多元;查出萬寧市工商局22個基層工商所大量嚴重問題。
與此同時,辦案人員通過葉東雄案件,查出省工商局原局長馬招德、原副局長鄭先育等人接受葉東雄等8個市縣工商局局長賄賂、買官賣官的窩案串案;查出省紀委監察廳第四派駐組原組長何煥強接受葉東雄的賄賂、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案。
腐敗勢力保護傘 舉報路多坎坷
陳少青作為海南工商系統這場反腐敗鬥爭的主要舉報人,理應受到有關法律規定的保護和獎勵。但是,由於葉東雄腐敗勢力有強大的保護傘,氣焰十分囂張。陳少青不用說受到獎勵,連起碼的人身安全和工作權利都得不到保障,於此期間,家庭生活也受到極大騷擾。
報導指出,自2001年11月至今年初,陳少青遭受造謠中傷、降級、流放、免職。葉東雄並指派其親信對陳少青進行侮辱、推打、跟蹤、恐嚇、歹徒突襲住院、醫院騷擾阻其治病、將糞便倒到他家門口等等的「照顧」,令陳少青不管在工作或是休假期間處境均極其艱難。
而陳少青在這場反腐敗鬥爭中,始終認為他的舉報是正義的,應該受到有關部門的保護。但實際卻令其大失所望。
據悉,陳少青被革職流放到東嶺工商所後,由於人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脅,要求調回局機關並恢復職務。但萬寧工商局頂著不辦,直到陳被打傷後,才調回工商局並恢復了職務。陳少青說:「重新調回機關的一年多來,局領導多次在幹部職工大會上含沙射影地對我進行冷嘲熱諷。在競崗中,我就有關競崗人員的資格審查問題提了一些意見,局裡一位領導卻說:『要當心老婆孩子的腦袋,不要再鬧了,郭光允反腐敗與程維高鬥,不是坐了幾年牢嗎!』」
陳少青每次被恐嚇毆打或家庭被騷擾時,都會向萬寧市紀委、市公安局以及轄區派出所報案。陳少青說:「但每次公安局派出所僅做個詢問筆錄就算了事。遭毆打時,我提供了很多破案線索,然而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在競崗中,陳少青多次找市紀委領導反映情況。陳少青說:「在葉東雄案件中,揭發了近百人涉嫌違法違紀。我的舉報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他們的利益,他們對我有意見。在競崗中我的民主測評帶有特殊性,測評結果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結論。」但這位領導卻說:「這是省工商局的事,我不管。」於是,陳少青再向省工商局領導多次反映。省局領導卻說:「你作為反腐敗鬥爭的舉報人,情況特殊應有省紀委的文件,競崗民主測評沒有特殊規定對舉報人進行保護,這事你應找省紀委。」
反腐敗鬥爭中 處處受冷遇
一年多來的維權,身心俱疲的陳少青說:「在海南工商系統這場反腐敗鬥爭中我流血又流淚。因舉報帶來的煩惱何時休?」
陳少青說:「萬寧工商局、省工商局仍有葉東雄、馬招德的腐敗勢力,他們對我恨之入骨,仍將繼續尋找機會採取各種手段打擊報復。在工作中,腐敗勢力對我百般刁難;一些有正義感的人雖然內心同情我,但敢怒不敢言;親戚朋友擔心我再次被打,總是奉勸我盡量少出門;老婆孩子長期在提心吊膽中過日子。現在我的人身安全和工作權利得不到保障,連家人也受到連累。」
他無奈的表示,為了家人的人身安全,為了早日擺脫騷擾煩惱,去年12月3日,他只好向萬寧工商局、省工商局、省人勞廳提出辭去公務員職務,打算帶著老婆孩子回家務農或遠走他鄉打工謀生,可是至今卻未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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