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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助手王泰盛在澳上訴失敗 將被逐返香港

 2004-09-03 01: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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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助手、中國男子王泰盛,在悉尼申請學生簽證被拒,多次向法庭上訴,企圖阻止被驅逐返回香港,糾纏兩年多後,日前由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合議庭判決上訴失敗。

廈門遠華走私大案涉及的走私金額約四百億元人民幣,其牽連甚廣,先後有三百多名官員被控貪污罪,包括前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

四十六歲的王泰盛是前廈門海關官員,自二00二年二月在悉尼的住所被澳大利亞移民部人員帶走後,一直被拘留在悉尼維拉活黑民羈留中心,因為即將要被驅逐出境,所以還被安排編入外逃高風險的第一期營。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早在二00二年底就已駁回王泰盛的上訴。此後,他又多次向法庭上訴,反對移民部長以國家利益理由拒絕簽發學生簽證的決定。

據悉尼傳媒今天報導,王泰盛曾經是廈門海關關員,九十年代在廈門屬於中層官員,負責進口貨物的流動。一九九四年,他辭去海關工作,替賴昌星做事,並於一九九五年取得單程證移居香港。

一九九九年八月,王泰盛持旅遊簽證由香港抵達悉尼,隨即申請學生簽證,就讀一個三年期的工商管理課程。一年後申請續簽時,澳大利亞移民部作出決定,以其品格不能合格,正式拒絕其申請,並立刻予以拘留,等候驅逐出境。

今次三宗上訴、一宗申請上訴的法律爭拗,其中一宗是澳大利亞移民部長上訴,反對聯邦法庭允許受不良行政影響人士告政府;其餘是由王泰盛提出的。三位大法官聯席的合議庭判移民部長上訴得直,故此,王泰盛的兩宗上訴和一宗申請上訴的相關案件便宣告失敗,將被驅逐返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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