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1986年取得律師資格,自1996年5月1日起,先後受理了珠江三角洲七百餘件工傷賠償案件,目前已受理了來自於全國的工傷賠償及勞動爭議案件達 4000餘件。周立太說: 「可以說你翻開我4698件案子,它記錄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的農民,中國農民工,中國的產業工人的狀況……深圳市是中國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改革的前沿,通過我所辦的案子,(反映出的是)在深圳高樓雲集背後,它的發展的背後,中國勞工用血和肉換來的深圳的今天。」
為民工打官司,周立太面臨來自多方的壓力,主要是來自中國地方政府和投資方。他說:「深圳市委市政府曾經指使司法局收我的律師執照,他們還曾派公安暗中跟蹤我,還曾通過查戶口的方式威脅我,因為我辦的案子影響了深圳的形象和投資環境。」對於來自資方的壓力,周立太說:「就在我打官司期間,很多老闆威脅我要殺我,他們主要是認為我沒有打官司之前工傷斷一條手臂只賠3萬多塊錢,而我接手的案子要賠20多萬塊錢。他們經常打電話威脅我。」
而目前,其所代理的民工在勝訴後攜款逃跑,不付律師費也成為其工作壓力之一。目前對於周立太的立太律師事務所,有500餘萬律師費收不回來,而且還欠債100多萬。對此,周立太深感中國社會的誠信危機。在分析這一問題的原因時,他指出,誠信問題有政府的責任也有社會每個人的責任。他說:「首先是我們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對老百姓的一些承諾不能實現,這讓老百姓感到政府就不誠信,他老百姓怎麼誠信?」對於為什麼地方政府不能兌現給老百姓的承諾,周立太認為一些地方政府還是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當法律與他的權力交叉的時候,他認為他的權是大於法的。這就是一個政府不依法行政,最後導致不誠信,讓老百姓喪失對政府的信心的一個主要原因。還有一些體制上的問題,電話中他不便說。
(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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