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華裔兩中國公民在美被捕

美國聯邦執法機構逮捕了一對美籍華裔夫婦和兩名中國公民,指控他們非法向中國出口可能用於導彈技術的受限電子器材。

*主嫌曾在中國領館工作*

上個星期被逮捕的華裔美國人溫寧和他的太太林海林,以及中國公民邱建國和王若苓(上述人名均為音譯)星期五在聯邦法院出庭受審,聯邦檢察人員指控他們非法向中國政府輸出受限制的電子產品。

法庭收到的起訴書說,這些人的行動是有組織的犯罪,他們將電子設備運送到一個和中國軍方相關的科研實驗室 。美國聯邦檢察官史蒂芬.彼斯丘皮克說,被告輸出的電子設備可以用於各種軍事雷達以及通訊設施。

香港英文報紙《南華早報》說,現年五十五歲的溫寧已經加入美國國籍,他在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工作期間,於1989年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吸收為情報員,1993年在威斯康辛州曼尼托維克公司找到工作後遷往該州。他一直為美國聯邦調查局工作到今年2月份。

*被控違禁出口洗錢*

星期五庭審之後法官宣布星期三前暫時休庭,以便聯邦官員有時間和被告面談,期間也要瞭解被告是否需要自己的律師。星期五被告的辯護律師是聯邦政府指定 的辯護律師湯姆.菲利普。被告將於10月13號再次出庭。

《南華早報》說,溫寧向中國非法出口可能用於導彈技術的電子設備,金額高達五十萬美元。如果罪名成立,這些人都將面臨二十五年的監禁。

據《曼尼托維克先驅時報》報導,法庭的記錄顯示,他在曼尼托維克公司的工作要求他每年駐中國長達十個月,溫寧和同案的邱、王一起將電子設備商品單逐一列出,寄給在美國的林海林,再由她向美國公司訂貨,然後運往中國大陸。林被指控在運輸公文上做弊,虛報商品名稱或謊稱不需要出口執照。

《曼尼托維克先驅時報》說,該案嫌疑人的罪行可以被判處五年刑期,罰款高達二十五萬美元。這四人還受到了洗錢的指控,如果罪行成立,最高可判二十年監禁及五十萬美元罰款。報導說,溫寧在美國的房產已經被查封,五個賬戶上的近一百萬美元存款也被凍結。


VOA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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