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美國投票所看到的
來美國16年,已觀看了5次美國總統大選。1988年秋從中國來美國時,正趕上里根總統卸任,他的助手、副總統老布希作為共和黨候選人,和麻薩諸塞州州長(克里的同州同事)、民主黨候選人杜卡基斯競爭總統。那時不會英文,只是看熱鬧,還鬧出把商店門把上的PUSH當作是布希(BUSH)競選標誌的笑話。1992 年那次是老布希和克林頓競爭總統,那時我對美國兩黨原則理念的區別仍不是很清楚,只是覺得克林頓年輕、有活力,代表著革新,因此在北美《世界週刊》發表了「新總統,新風格,時代」的評論,對克林頓相當讚賞。還為香港和東京的中文刊物寫了「吹著薩克風管走進白宮」、「看克林頓就職」等文章,都是傾向這位民主黨籍新總統。
1996年時,已對美國兩黨的區別有了相當的認知,而且隨著入籍,有了投票權,並在非常認真傾聽兩黨競選議題之後,把票投給了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挑戰克林頓的國會少數黨領袖杜爾。
2000年時,更是十分清晰地支持共和黨候選人布希,並為最高法院做出裁決,糾正了佛州高法干預選舉要求逐鎮查票的判決,而寫了多篇介紹和讚賞的文章。
2004 年這次大選,對美國命運有關,因涉及到美國是否繼續強勢反恐、確保美國和世界安全的重大選擇。雖然我和妻子只有兩票,而且居住在歷來是民主黨票源的紐約,不管怎麼投,這裡都肯定是克里贏(兩黨候選人都沒到紐約競選,對克里來說,勝卷在握,不需要;對布希來說,毫無希望,沒必要),但我們還是像以往一樣,一定履行自己的公民責任,珍惜在中國時從未有過(迄今13億中國人還沒有!)的選舉權利,因此一早就去附近的投票所投票。
我們住的是一個猶太人區,壓倒多數都是左派民主黨的票。上次總統大選時,民主黨候選人戈爾拿到81%的猶太人選票,布希僅獲不到兩成。這兩天和周圍的鄰居聊天,清一色全是支持民主黨的,還沒□到一個共和黨同盟軍。妻子開玩笑說,在我們住的公寓大樓裡,可能我們兩個註冊共和黨的選民是絕對的少數,或者可能只有我們兩個。
到了投票所,還算幸運,沒有像電視上看到的佛羅里達州那樣排幾個小時的長隊,人並不是特別多,因而可以很順利地投票。但投票所給人的印象實在不夠秩序,在名冊上找名字的、弄不清楚投票順序的、投完了還在觀望的等等。
但我們很順利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和登記註冊的資料,然後簽了名,就可以去投票,任何證件都沒被查問,更沒有被要求出示。我當時想,如果別人代我們投票,完全可能成功,只不過簽名可能不像,但好像那些管簽名的監票員,也沒有核對筆跡的意思。
紐約早就使用了「投票機」,而不是像上次出事的佛州那種紙上扎洞式投票。機器非常簡單,上面大約有六、七欄名字,每欄屬於不同政黨的候選人,包括總統,副總統,州聯邦議員,眾議員,以及提名的法官等。第一欄是共和黨的布希總統等候選人,第二欄是民主黨的克里候選人等,第三欄是獨立候選人納德,然後是保守黨,最後一個是「自由意志派」(Libertarian)候選人等。
你選擇哪個候選人,就把他的名字旁邊的鐵鈕按下,全部選擇完,把下面像閘門式的紅色大扳手從右向左拉倒底,就算完成了投票。用這種投票機的最大好處大概是絕對不會有廢票、爭議票。
剛投完票,就有一個工作人員模樣的人問我們是不是會講中文普通話,因有一對中國老人需要幫助。他倆有70多歲,不會英文,投票機上面的英文名字全都不認得,但嘴裡喃喃著選「布希」,雖然監票員不懂中文,但也能聽出他說的是「布希」。因此再加上我們的翻譯,監票人員幫助這兩位中國老人把票投給了布希。
準備離開時,又有監票員叫我們,因為還有一個中國人也是不會英文。經瞭解,他註冊投票時,地址有變化,因而現在的註冊名單上沒有他的名字。但美國的法律真是公平,可以臨時填寫選票單郵寄投票,我們幫他一一翻譯表格內容,他就這樣也投成了票。這位中國人約50多歲,他說來美已16年,在一家衣廠工作,這是第一次投票。雖然他不懂英文,但共和黨和民主黨的英文,他能辨認,並認得布希和克里的英文名字,因而他在布希的名字下劃了那個橢圓圈。然後他又去找競爭紐約州議員的一個華裔民主黨候選人的名字,看來他還挺跨黨派的,似乎來之前早已「胸有成『黨』」。
在投票過程中,我想到上次美國大選糾紛和臺灣的選舉爭議等,因為從美國這個小小的投票所就可以看出,投票選舉是個多麼複雜、龐雜、費時費力的事情,差錯、疏漏一定在所難免。任何選舉都不會絕對完美無錯,因而只要是相對地公正、公平,其實就已經算是成功。雖然我當時想,這種不查證據的鬆散方式,可能導致別人來替我投票,但那也僅是替已註冊的選民而已,而且一票投完,無法再製造出另一張選票,因此這種選舉,雖然不是那麼審查嚴格,但也不有多大的出入,更不可能大規模做票。
而且反正四年就一次選舉,不行下次再來嗎,沒必要那麼劍拔弩張,你死我活。在這個問題上,尼克松就做得不錯,當年他和肯尼迪競選總統時,民主黨籍的芝加哥市長做票已被查實,因在一個鎮子,選票比居民人數還多,顯然有作弊。連當時的艾森豪威爾總統都認為,如果不到法院上訴,對尼克松不公平。但尼克松認為,如果訴訟,曠日持久,損害美國的國家利益,因而他選擇放棄訴訟,接受這個即使是不公平的選舉結果,等四年以後再來,結果在下次大選中,他以壓倒優勢當選。
因此今天《華爾街日報》發表社論「沒有分裂的美國」(The Undivided Country)說,不管民主黨們如何渲染美國被選舉分裂,其實都是危言聳聽,因為美國過去有多次都是選情接近,兩黨候選人競爭激烈,但美國沒有分裂。這就是選舉,這就是人民的選擇,這就是充分言論和新聞自由。不管選情怎麼激烈,怎麼難解難分,最後都要經過人民的選票來決定,這就是民主。
2004年11月2日於紐約
大紀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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