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世代生活在城市裡的人無法適應農村生活,更有些七老八十的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兒童沒有勞動力,不能自食其力,無力參與當地生產隊勞動,卻仍要參與分口糧,無形中給當地農民造成沈重的負擔,倍受當地農民怨恨。這些社會地位連農民都不如的老弱病殘,陸陸續續逃難似的返回他們原居住地城鎮。但由於他們在遣送農村時原有在城市裡的戶口早被註銷,所以他們就成了沒有戶口,沒有購糧本的黑人黑戶。沒有戶口就意味著就沒有工作的權力,沒有糧食配給的權力,孩子們沒有上學的權力。甚至人死了,連火葬的權力都沒有。有一老人病死街頭,火葬場以沒有戶口無法登記為由,拒屍門外。
這些人在城市裡過著四處乞討,露宿街頭的流浪生活竟達三年之久。林彪事件後,中共中央雖然早已下達有關文件准於這些人重新原籍落戶,但山高皇著遠,中共雲南省委,昆明市委拒不落實執行。人們也曾走訪有關部門要求落實政策,以求盡快解決他們的生存問題,但中共官僚根本無視人民死活,一拖再拖。
1975年春,三十多萬人終於忍無可忍,拖兒帶女,攜老扶幼,走上街頭,遊行示威,高喊「我們要吃飯,我們要生存,我們要上學」等口號,並抬著不能火化的屍體到中共雲南省委和昆明市委靜坐請願。微腐的屍體就停放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大門口,路人無不為之慟容。
人們書寫了「給中共雲南省委和昆明市委的三封公開信」「告全市人民書」「叫化子造反」「五年來的第一頓飽飯」「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人可以休也」等大字報。目的是將三十幾萬人悲慘的生活現況公諸於世,希望引起中共當局和廣大市民的關注和同情,並求予以解決一個中國人最起碼的資格--戶口問題。
為什麼要推行一種叫戶口的野蠻制度?(圖片由作者提供)
當大字報帖遍大街小巷,立即得到廣大富有同情心的人們的關注,他們有的捐錢捐糧票,捐米捐衣服,有的餐館甚至用三輪車將大桶的飯菜拉到省委市委的靜坐示威現場,支持在省市委大院靜坐了數天的成千上萬的民眾。
中共當局迫於社會輿論壓力,同意派人與之談判。當時我和另外十幾人被民眾推舉為與中共談判的代表。但是這個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法西斯政權根本沒有誠意解決民眾疾苦,他們一方面以談判拖延時間,一方面由公安暗中擬定逮捕黑名單,積極籌劃鎮壓。1975年2月29日傍晚,中共當局出動軍隊和公安向正在中共雲南省委靜坐請願的成千上萬的民眾實行大逮捕和驅趕,由省駐軍代表當場宣布此一事件為現行反革命煽動鬧事。將我與另外十幾個素不相識的群眾談判代表打為現行反革命集團。同年八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我與顏淵,張X傑,劉松林,苗華明,周錦等十五人以現行反革命罪在昆明勝利堂公判,刑期最長的十五年,最短的五年,我被判八年。同時,一百多人被判勞教,成千上萬的人由軍車強行押送遣返至當地農村監督勞動。
我當時在雲南省曲晴地區東山勞改煤礦二大隊八中隊勞改。此勞改隊以採煤為主,又稱為雲南省第四十四監獄,對外郵政地址是雲南省曲晴三號信箱。勞改期間,其妻攜子來探望過我一次,也是最後的一次,她說我在勞改隊裡的日子比他們在外面的日子好過多了,他們頂著反革命家屬的帽子在社會上所受的歧視和傷害,可與印度的賤民比擬。從她和次子的早逝來看,我相信他們的話是真的。我欠他們的實在太多了,內心永遠難安。可中國共產黨欠咱全家的,全中國人民的,卻從來就沒有絲毫不安。這個邪惡的政權,邪惡的黨,將被永遠釘在歷史的罪惡牆上,遭萬世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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