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黨文化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下)
四、 毫無人性的黨文化思維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江澤民給法輪功羅織了許多罪名,把法輪功問題定性為你死我活、「亡黨亡國」的「嚴峻政治鬥爭」,把法輪功打成共產黨的政治敵人,於是中共專政體制的一切整人、吃人手段都使用上了,黨文化派上了用場。
1、法律是「聾子的耳朵」
中共的鬥爭哲學只有專政、打擊、整人的邏輯。中國人在長期的階級鬥爭中已經形成了非常僵化的鬥爭思維,條件反射地用整人、治人等鬥爭手段處理矛盾,缺乏寬容,缺乏法治意識和思維,不懂也不願意在法制下解決問題。
有人說,煉法輪功的人太多了,共產黨害怕,所以共產黨鎮壓是應該的。這也是被黨文化扭曲了思維後,沒有法治觀念的結果。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道德高尚的人,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人多本身也不違反法律,更不是罪。如果人多就是罪,中國人口眾多,那麼是不是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被中共屠殺呢?好人不是越多越好嗎?「好人太多」怎麼能夠成為鎮壓的理由呢?
在一個正常的法制健全和法治的社會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中共的法律只是為其集團利益服務的,法律可因人而異,法律也從來違拗不了黨的意志。黨文化沒有法律概念,對被打擊的對象就更不講法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法治為幌子,大行黑社會之道。事實上,江澤民以權代法發動迫害法輪功從一開始就沒有履行任何司法程序,沒有經過全國人大討論及法院、檢察院的公開調查和審理判定,而是置國家和民族利益於不顧,以強權推動鎮壓,破壞中國憲法保障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盜用政府和人民的名義,調動中共全黨的力量和中國政府的力量,隨意抓捕虐殺無辜民眾,搞國家恐怖主義,破壞社會穩定。
江澤民用紅頭文件、口頭密令代替了法律,密令「法律不適應於法輪功」。憲法和法律完全是「聾子的耳朵」,只是個擺設。近來著名律師高智晟發表公開信,陳述自己在和一些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發現了法輪功學員的公民權被剝奪殆盡。2005年2月8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最近中國大陸的610辦公室又一次傳達口頭秘密文件,要求各地的公檢法不得接受法輪功學員的控告、申訴和起訴。江氏集團的秘密文件、口頭密令公然將憲法和法律踩在腳下。
根據法律界人士分析,江氏集團利用手中權力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學員,觸犯了國家多項法律,已經構成了犯罪。例如,江氏集團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第41條等規定,符合中國《刑法》第13條、第 14條關於犯罪構成的規定,而且其行為屬於故意犯罪,具體的有:侮辱罪、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報復陷害罪;偽證罪;妨害作證罪;打擊報復證人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徇私枉法罪;等等等等。
2、「對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分」
文革中張志新的遭遇說明什麼呢?廣西吃人說明什麼呢?說明共產黨的魔文化毀滅了中國人的人性,改變了中國人的正常思維、邏輯和情感。雖然法輪功遭受奇冤,但是由於法輪功被打成黨的敵人,許多中國人完全失去了人應有的良知、善心、同情心、公義感和社會責任心,只有被煽動起來的無名仇恨。
江澤民說「不信共產黨戰勝不了法輪功」,制定對法輪功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總方針,其滅絕人性和中共的魔文化是一脈相承的。在魔文化中熏陶的各級打手們冷酷無情的貫徹下去,用一切毫無人性、沒有道德、沒有法律的手段誣蔑和打擊法輪功,剝奪廣大法輪功學員的一切公民權利、人格尊嚴和最基本的人權。例如,山東省文登市市長、黨委副書記王強曾在2000年10月9日召開的市、科級以上的幹部會上惡毒地說:(對法輪功)寧可抓錯3千,也決不漏掉一個,再有上北京(上訪)的抓回來把他們的腳筋挑斷……
法輪功學員因為他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受到中共江氏集團滅絕人性的血腥迫害。受江氏集團操控的610、公安警察不去抓殺人放火的真正罪犯,卻到處非法抓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江氏集團的一道道密令,「法輪功沒有人權」,「法律不適應與法輪功」,「怎麼對待法輪功都不過份」,「打死算自殺」……於是出現了重慶大學女大學生被當眾強姦,瀋陽馬三家的18名女學員被剝光衣服投入男牢房……截止 2005年2月7日,已經至少有1353名學員被迫害致死,這些活生生的生命是江氏集團集古今之外最見不得人的、最殘酷、最邪惡的國家恐怖主義手段的直接受害者: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被酷刑慢慢折磨而死,有的被強迫性灌食而死,有的神經中樞被注射精神藥物破壞而死,有的被迫害致瘋而死……
於秀玲,女,32歲,是遼寧省朝陽縣大廟鎮土城子村七組村民。於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綁架,並非法關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關押的第6天,即9月19日早上8點,於秀玲從十家子看守所被帶到龍城公安分局。於秀玲堅信修煉法輪大法無罪,拒絕寫認罪書。為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黃殿相和孫旭等一夥歹人不停地毒打於秀玲,一直到晚上9點左右,整整13個小時的酷刑折磨,於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當時有人建議送醫院搶救,但另一人說:「別送醫院,搶救不過來咱們沒法交待。」黃殿相和孫旭等見狀不好,害怕惡行敗露,為了掩蓋罪行,他們從四樓窗戶將於秀玲扔下,活活摔死。當晚12點左右就匆忙將遺體送去火化了。
火化前,他們通知了於秀玲的丈夫馮殿祥,宣稱死者是自己跳樓自殺,允許他見一面。家屬馮殿祥到場後,黃殿相、孫旭等警察擺出一副蠻橫的流氓嘴臉,對馮殿祥威脅說:「你們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隨便!上邊有指示,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分!」
五、共產黨毀滅人性的思想改造──「牛棚」和「轉化班」
一位在文革中無端遭受迫害和打擊的老作家在他的自轉中說:「我奇怪當時我喝了什麼樣的迷魂湯,會舉起雙手,高呼打倒自己,甘心認罪,讓人奪去做人的權利。」 一個清白無辜的人在中共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改造中被迫「甘心認罪」,被奪去做人的權利還要感謝「黨的關懷和教育」,這在中國絕非只是一個作家,而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並且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中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
思想改造,俗稱「洗腦」,是中共實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專用手段,是1949年中共對中國知識份子長期採用的基本政策(也是對全體中國人的政策),通過自覺的或強制性的鬥爭方法把非馬列主義的思想挖掉,用馬列主義思想取而代之,學會用馬克思主義立場、方法、觀點(即「假惡鬥」)去解決各種實際問題,從而全面控制中國人的思想,在思想文化領域全面推行共產黨意識形態和魔文化。同時為了能夠維持黨的絕對地位,黨強制性地控制一切,以至控制人的思想,不允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等人的基本權利。
1、毀滅人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改造
中共黨文化成功的關鍵一步就是通過思想改造毀滅人的良知,用魔性代替了人性,並且把這一套經驗應用到迫害法輪功學員身上。中共知道不可能把中國人都殺光,發現控制人的最好辦法就是控制人的思想,一種是欺騙人們主動向黨獻出一顆紅心,主動改造自己的思想,另外一種就是用強制的手段改造人們的思想,讓人們的思想也要為中共的政治服務。中共建政後對《武訓傳》批判,開始了對知識份子以至全中國人的思想改造運動。
概括地說,思想改造的最後目的,就是要統一思想,使思想一元化,不僅使人喪失個性、獨立性,把人變成為馴服聽命的工具,而且喪失起碼的理性與良知,這樣導致精神的休克與人格的淪亡,把中國人在思想意識上由體制外變為體制內,從「舊我」向「新我」轉變。「舊我」是具有人性和良知的,「新我」就是個人的價值和尊嚴被徹底抹殺,建立了黨在自己心中的絕對地位,魔性代替了人性和良知,正常的思維和世界觀被扭曲,黨的認識代替了自我的是非判斷能力。
共產黨的思想改造蹂躪人性,使得不知有多少正直的靈魂,受到無端的鞭笞,以至扭曲、變形,甚至毀滅……最終「脫胎換骨」,認同了馬克思的謊言,承認「黨是英明偉大的」,一切聽黨的,不僅不敢說真話了,而且充滿魔性。
2、文革「牛棚」
文革中的「牛棚」是專門用來強制改造「牛鬼蛇神」的思想的。(《牛棚生活》)一本描述北京大學「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的「牛鬼」生涯一書,記載他們在牛棚裡的一些情況。這些思想「罪犯」們早上定點起床,進行消耗體力的「體育鍛練」,每天要像牛馬似的干長時間的體力勞動,伙食極差,還會受到拳打腳踢皮肉之苦,走路不許抬頭,每天需要背「最高指示」,每天要寫思想匯報,每天晚上聽「晚間訓話」,接受批鬥……。
在身體和精神上承受雙重的折磨和摧殘下,「牛鬼蛇神」們人性被踐踏,靈魂被誅殺,紛紛低頭認罪,自甘墮落、自暴自棄,好壞、善惡、美醜界限,都逐漸模糊起來……最後乞求在黨的面前,把心交給黨,在思想改造中深挖自己的「反動思想和罪惡歷史」,進行自我批判、自我否定,和「舊我」決裂,變成「新我」,承認自己罪有應得,同時感謝黨和「偉大領袖」、革命群眾竭盡全力把他們「從資本主義和修正主義的泥淖中挽救出來」……就這樣,共產黨從精神上控制了中國人。
3、腥風血雨的「轉化」
江氏集團為了「鏟除」法輪功,用文革大批判方式在名譽上搞臭的同時,在全國各地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非法關進勞教所、教養院、監獄、精神病院和無數的 「轉化班」(「洗腦班」)裡,不擇手段的強迫他們放棄信仰。法輪功教導「真善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事先考慮別人,不做壞事做好事。「轉化」的標準是:敢罵人了、敢罵法輪功了、敢打人了就算轉化成功了。其中「轉化班」為了掩人耳目,使用多種名稱,如: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學習班、法制教育學校、教育轉化中心、關愛中心等。「轉化班」由610、公檢法等主辦,其整人、殺人手段比「牛棚」專業得多,偽善、酷刑、株連等等多管齊下,受害者人數眾多。
根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專為轉化法輪功學員而設的洗腦班覆蓋全中國至少23個省(青海省暫無資料顯示),其中,最大規模舉辦洗腦班的省份是:河北省、山東省、黑龍江省、四川省、廣東省、遼寧省、湖北省和吉林省。全國五個自治區中,除了西藏外,內蒙古、新疆、寧夏、廣西自治區皆開辦洗腦班強製法輪功學員洗腦轉化。北京市和重慶市等直轄市各區開辦多期洗腦班,遭迫害人數眾多。武漢市、廣州市和成都市等城市在全市大規模舉辦洗腦班,使這些城市成為迫害極為嚴重的地區。此外,發生「轉化班」迫害致死案例最多的城市,分別是河北省保定市(至少5例)、山東省濰坊市(至少3例),迫害手段殘酷、情節嚴重。
2001 年3月初四,吉林省省委副書記林炎志在四平市勞教所檢查法輪功學員轉化情況時說:「中央對你們的政策是教育,轉化為主,押你們一年不轉化,那就二年,二年不轉化,那就三年,三年不行,那就押你們十年。中國煉法輪功的才二百多萬人[註:這是被江氏集團極力縮小後的數字],現在頑固的全國有十萬,中國有十二億人口,這些人不轉化,鎮壓,槍斃,十多萬人對中國十二億人口來說是小數字,就是把這二百多萬都殺了,對共產黨政權統治也不會產生影響……,對你們不轉化的要狠狠的打,往死裡打……」(明慧網2001年6月25日報導)
為了達到「轉化率」,610、公安警察等用一套不擇手段的邪惡手法,用經濟勒索、株連、欺騙、造謠、灌輸謊言、偽善、酷刑等加強轉化,逼寫「悔過書」 、「決裂書」等。誰要不轉化,「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打死直接火化」。「往死裡打」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春風化雨」的「教育手段」之一。
侯有芳,女,49歲,甘肅省金昌市西坡村中學物理老師,蘭州師大物理系畢業。她在學校曾連年被評為先進教師和優秀特級教師。2002年8月因散發法輪功真像資料被抓。在金川區公安局被「人民警察」施以「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臺七大隊二小隊。在勞教所又被毒打、吊背銬進行強迫轉化,因承受不住折磨而違心轉化。後來表示反悔,警察又開始對她進行折磨,在外面罰站1個月不讓進屋睡覺,逼她寫「悔過書」,而她堅決不寫。 「警察」就進行毒打折磨,骼膊、腿都被打斷,於2002年11月29日終被折磨死。死時肋骨、盆腔嚴重骨折,內臟嚴重損傷,體內大量出血。公安為掩蓋罪行,嚴密封鎖消息,也不通知家屬直接將遺體火化,然後立即把幾個凶手調離原單位。
這就是江氏集團宣傳的「春風化雨般的關懷」,這就是共產黨宣傳的「愛心」。
六、跳出黨文化的範疇看待法輪功遭受的迫害
近來的「九評共產黨」全面揭示了中共的各種邪惡流氓本性和特徵,共產黨之所以能夠對中國以致人類造成如此大規模的破壞,是因為其背後是一個邪惡靈體,善於迷惑人,用一套吃人的魔文化毒害人們的思想、扭曲人們的觀念,把人們思想弄昏了,迷住了中國人的心竅。
看清黨文化的魔性本質,站在法律、人性、良知、人權等角度看法輪功問題,就發現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毫無道理,不僅荒唐,而且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喪失人性和良知,是一次空前的人權破壞,是一場真正的民族浩劫。
(明慧評論員林展翔 Feb 23 2005 4:41AM)(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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