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退出聯合國內情
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通過讓北京入會,臺北宣布退出聯合國。大會期間,美國務卿羅吉斯宣布總統尼克森將出訪北京,並表示支持北京入會的言論,加上沙烏地阿拉伯代表頻繁而冗長發言的幫倒忙,使臺北最終被迫退出。編者按:自國府在一九四九年撤至臺北,北京政權的支持者就不斷在聯合國提出把臺北席位給予北京。從五零年第五屆聯合國大會起,每年都有這類提案。最初幾年大會以不列入議程處理(緩議)。六一年以後,臺北改以「重要問題案」保護其聯合國的代表權,也就是「任何有關代表權爭執的議案應視為重要問題,要以到會投票的會員國三分之二的多數決定之」。但到了一九七一年,國際情勢已經改變,阿爾巴尼亞代表在聯合國大會上提案「排臺北納北京」,而美國則想透過「變化的重要問題案」(排除臺北為重要問題,關於北京入會則不在案中),加上「雙重代表案」,以求既讓北京入會,又保住臺北席位。最後美案遭否決,而阿案則通過了,也就是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於是臺北宣布退出聯合國。當年與會代表團發言人錢復最近出版了回憶錄,以下是他回憶當年退出聯合國的摘要(有關譯名為臺灣慣用譯法):
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開始集會,選舉印尼馬立克外長為大會主席。次日上午續選委員會主席及大會副主席,我國(中華民國)獲七十三票當選副主席。二十二日晚總務委員會集會,其成員為大會主席,十七位副主席及七主要委員會主席共二十五席。有關我代表權的提案有兩個:一是阿爾巴尼亞提案,以十七比二,四票棄權,通過列入議程;一是美國提案,以十一比九,四票棄權,亦通過列入議程。美國布希大使(Amb. George Bush)臨時動議,將上述兩案合併為一大項下之兩小項,即一、「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之合法權利」,二、「中國在聯合國之代表權」,表決結果九比十二,三票棄權,未獲通過。
稍後兩週大會進行總辯論,……十月四日美國羅吉斯國務卿發言指出:「美國認為不應將世界一大部分人口及重要強權久摒會外,處於孤立,故尼克森總統在兩年前即圖以改變美國對華政策,尋求改善與中共之關係以期正常化,……至最近始有眉目,乃決定接受中共邀請在明年五月一日前訪問北平,並決定支持中共進入聯合國取得安理會之常任理事國席位,深盼中共入席之後,即負擔此席位之一切責任與權利義務。」
接著十月五日上午,……白宮宣布季辛吉(基辛格)將於十月中旬訪問中共,此時我們仍在大會會場,獲悉後立即趕返代表團,由我替周部長緊急約見羅吉斯國務卿。下午五時,周部長(外交部長周書楷)率我去美國代表團見羅卿,指出十月中旬正是代表權案將開始審議之時,季辛吉選擇這個時間點去大陸訪問,必然會傷害我們的共同努力,不知美國政府為何要在此時做此一宣布?羅卿答覆他也認為這是重要的事,也想先向我們告知,但不知是什麼原因未於事先告知,他保證季氏此行對我國代表權案不會有任何影響。他因事忙無法多談,整個談話只有二十五分鐘。任何人聽到這段談話,一定會同意他是「言不由衷」,而他所保證的此行與代表權案不會有任何影響,事後證明完全相反。羅卿的說詞若不是確證他被排斥在美國決策核心之外,就是他蓄意做極不高明的欺騙。
羅卿演說使形勢逆轉
期間,我奉命每天都到美國代表團,與美、日、澳、泰、紐等國重要幹部會商。每次會商,美國代表團的估票都較我們樂觀。直到十月九日,美方的估計也變為五十八比六十,九票棄權,四票動向不明。美方要求我們檢查正反逆轉是何時發生,我回到團部與同仁檢討確定是十月四日,也就是羅吉斯國務卿做總辯論演說以後。美方對於這項說法無任何反應,卻反過來安慰我不要太擔心,因為聯合國內有走廊上普遍口語相傳的謠言,說由於中蘇共間的衝突矛盾日益升高,華沙公約集團在表決時可能棄權或不出席,使反對票大幅下降。我很嚴正告訴他們,共產國家內部是會有爭議,但是他們對付首要敵人資本主義的自由世界,仍是一致的,美國與其把希望寄託在謠言的幻想上,不如以具體行動來證明對我代表權的堅定支持。
一九七一年十月十四日中午,周部長、劉鍇代表和我再度與羅吉斯國務卿會晤,建議由尼克森總統出面發表談話,表示積極支持我國在聯合國席位,羅卿表示同意。雙方又討論萬一美方的提案票數不夠,美方有沒有退一步的方案,羅卿表示最高層正在研究中。
大會於十八日展開審議代表權案,由七十四國代表先後就本案表示意見,持續進行到二十五日。期間,二十日上午十一時半,我去美國代表團與紐林(Michael Newlin)參事、日本代表團大鷹正(Tadachi Otaka)參事對票。美方最樂觀,認為是五十八比五十七,十五票棄權;日方認為是五十七比六十,七票棄權,七票動向不明;我方是五十八比六十,十二票棄權。
廢寢忘食爭取支持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二日,羅吉斯國務卿在華府約見瀋劍虹大使,告以尼克森總統將於下午令白宮新聞秘書齊格勒(Ron Zeigler)代表尼氏發言,表示對我代表權維護的關心。瀋大使指出,季辛吉此時赴大陸訪問對本案可能有不利影響,羅卿答以季氏返美時為星期一(二十五日)晚間,屆時代表權案已投票有所決定。次日為週末,一連二日代表團同仁為爭取支持票,幾乎已到了廢寢忘食。二十四日是週日,上午在團部獲悉阿根廷可能支持我們,如此則估票為五十八比五十八平票,大會主席馬立克(Adam Malik)將做決定,而本團馬樹禮顧問已與他有默契,屆時將助我。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是最長的一天,一早消息不斷,或稱比利時將由助我改為棄權,或稱葡萄牙經美國聯繫已同意改為助我。團內則分配同仁分區,在會場內固票。大會於下午三時四十分開始,在各代表發言結束後,沙烏地阿拉伯代表巴羅蒂(Baroody)提程序問題發言,引議事規則八十條規定,要求大會暫停處理本案二十四小時,以便會員國考慮沙國另一項新提案,即我國保持在聯合國的席位,直至我國人民能在聯合國主持下舉行復決或公民投票,以決定未來將為一中立的獨立國家,或與中共形成邦聯,或與中共組成聯邦。
巴羅蒂受沙國國王指示全力助我,他是多年在聯合國工作的資深外交人員,對議事規則相當熟悉,不斷要求上臺發言。據說當年沙國國王用他,主要是因為他也是投資理財專家,為沙國皇室財產在紐約投資擔任管理工作;他在代表團內始終是副代表代理常任代表,而他的待遇則依照在聯合國內發言時間的多寡做決定。各國代表團傳說他每天遊走於聯合國大廈各會議室間,進門後即登記發言,隨即靜聽先登記各代表發言內容,他不需準備,輪到他時即席演說,最少三十分鐘,隨即到次一會議室照樣發言,一天可多次發言。第二天將有關速記記錄中他的發言輯錄起來,月底向沙國報銷,根據發言數量由政府核發薪資。
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大會中他將這項技術發揮盡致,多次依照議事規則相關條文要求發言,每次發言必長,引起與會代表極度反感。他的原意是遵奉國王諭旨全力助我,其結果卻適得其反。到了下午六時許,大會主席將他的程序提案先付諸表決,本來這是依議事規則相關規定所提,理應順利通過,但由於各國代表對巴羅蒂的反感極強,這項程序提案竟以五十三比五十六,十九票棄權被否決了。此時支持阿案的代表知道勝利在望,大聲鼓掌慶祝;以後有許多代表發言解釋他們投票的原因。
稍後,阿爾巴尼亞代表要求先表決阿案,美代表也要求先表決「變化的重要問題案」。巴羅蒂又做冗長發言,認為應該先表決他的提案。經過一輪的發言,近八時主席裁定先就美國建議付諸表決,結果六十一比五十三,十五票棄權,獲得通過。此時又有數位代表程序發言,到九時四十八分經主席宣布表決「變化的重要問題案」,會場極為緊張,結果五十五比五十九,十五票棄權,二票缺席,未能過關。大會席上支持中共的代表,在會場中跳起熱舞,高聲歡呼,但會議仍在進行中。
率團離場退出聯合國
等到歡呼與慶祝稍停,美國布希大使取得發言權,要求將阿案的執行部分最後一段予以刪除,隨即引起另一波冗長的辯論;沙烏地阿拉伯又提出對阿案的修正案,經主席裁示逐段唱名表決,均經否決。此時為晚間十一時十五分,我方眼見所有可以抵制阿案的方法均已用盡,乃依程序問題要求發言,周部長朗讀我國退出聯合國的聲明稿,全場空前靜默無聲。周部長於宣讀完畢後,即率領我代表團全體同仁莊嚴地步出大會會場,美國布希大使坐在會場另一方,跑步經過主席臺前,趕過來陪同全團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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