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議的國企改制:領導分贓,百姓還債?

3 月22日的《人民日報》報導了一起簡直讓人不可思議的地方國企改制鬧劇。湖北省黃石市礦務局經市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批准,組建成黃石工礦(集團)公司。但黃石礦務局仍保留企業名稱,承擔歷史債權債務,處理遺留問題。集團公司無債一身輕,全部輕裝上陣。可是,保留的礦務局只不過是一個空殼而已,根本無力承擔債務。欠著供電公司的2.55億元電費,於是成了「死賬」。

  好一個「金蟬脫殼」!然而這還僅是改制鬧劇的一個序曲。因為近4年使礦務局減虧3455萬的「優秀業績」,法定代表人被獎勵了(誰獎勵的?)700萬股權,其他48位經營管理者共被獎勵了480萬股權,合計1180萬,佔集團公司總股本的66.29%---新公司近乎成了這些經營管理者的私人財產。可是,撇下其他債務不說,僅算算欠下的2.55億元電費,這些「優秀」的經營管理者們不但沒有減虧一分,反而要增加4000多萬的虧損!

  這又是一個「坐地分贓」!這還不算完,最為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地方職能部門的「解決辦法」。作為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領導的黃石市經濟委員會就欠電費問題已經給省裡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一是想讓省裡直接解決一部分;二是黃石礦務局解決一部分(用礦務局的房產、地產);三是讓省供電系統擬出個方案,用提高電費的辦法解決。說到底,欠費無論如何都已經不關企業的事了。

  那麼,礦務局欠下的巨額電費又該是誰的事呢?咱不妨按著領導的「解決辦法」逐條來看。「省裡直接解決一部分」的錢從哪來?地方財政,納稅人繳的稅!空殼礦務局的房地產屬誰所有?國有資產,為全民所有!「提高電費」?虧這位領導說得出口!敢情那麼多地方排著隊要提高電價,不想竟有這麼來的!總而言之一句話,礦務局改制後丟下的 2.55億元電費,都由老百姓來埋單!

  梳理這幕改制鬧劇,我們至少能總結出這樣幾個關鍵詞:商業欺詐,虛報業績,侵吞國資;算上「未遂」的那就更多:濫用財政,濫賣國資,濫漲收費。

  藉助這些關鍵詞,我們不難發現:這顯然是一起不折不扣的腐敗案。我們看到了改制者甩掉債務,淨拿資產的無賴行徑,我們聽到了坐地分贓的數錢聲和國資流失的嘩嘩聲。可是如此不折不扣的腐敗案,竟被當地的職能部門領導認可了,不但沒有追究腐敗者的責任,反而試圖把巨額債務強加到百姓的頭上!領導分贓,百姓還債,這究竟是何道理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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