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於2003年2月23日在濱海公園煉功,於2004年5月被控「未經申請非法集會」,並控以「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經過近1年的審理,2005年4月27日,兩人分別被判罰款20,000新元和24,000新元(折合成美金分別約12,000美元和14, 000美元)。由於她們表示要上訴,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可能被監禁最長24週。其中程呂金女士要求哺乳6個月大的嬰兒的要求被拒絕。
溫哥華法輪功發言人李嬰呼籲新加坡政府在維護正義與為虎作倀之間作出正確的選擇,她認為任何政府都不應該為了向中共政府獻媚和尋求任何短期的利益為目地,而犧牲民主和自由,否則將使新加坡的法律蒙上巨大的陰影。
據自新加坡移民的法輪功學員安介紹,江澤民集團於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以前,法輪功在新加坡的活動是自由的,大型集體煉功等活動從來不需要申請批准。迫害開始後,法輪功在新加坡的正常活動也被干擾和禁止。
著名作家曹長青先生則指出,新加坡是第一個在中國以外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國家。這次事件背後真正的黑手是中共,這件事也是新加坡獨裁專制政府本質性的表現。凡是有良知的國家、有良知的群體都在同情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為這些發不出聲音的人發出聲音。在這種情況下,新加坡是逆流而行,所以國際社會特別要給以譴責、批評,制止這種迫害法輪功的行為。
曹長青先生在《可恥的新加坡》一文中指出,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不久前在「全球品牌論壇」上表示支持中共在1989年使用坦克殘殺學生市民的做法。2004年第二屆「全球新聞自由排行榜」,新加坡在166個國家中排行第144。
新聞發布會正直午休時間,新加坡領事館所在寫字樓裡的工作人員和來往行人紛紛接過法輪功學員發放的傳單,有的詢問如何幫助,有的認為新政府的做法非常愚蠢。
溫哥華法輪功發言人李嬰表示,他們將持續每天在新加坡領事館前和平請願,直至此案件得到妥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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