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畫家嚴正學起訴610主任紀實(1) 610主任被帶至公安局筆錄 作書面道歉

(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6月13日、14日下午,著名畫家嚴正學被浙江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扣押並遭毒打,椒江區人民法院法警大隊長譚陽,三次企圖從嚴正學手中搶走裝有100多頁訴訟材料的蘭色文件夾,其中包括起訴葉開華的證據。葉開華原是椒江區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現為椒江區黨委辦主任、為迫害法輪功專門設立的「610」辦公室主任。

嚴正學14日夜就醫診治,住院證上寫「腎挫傷」「臚骨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醫生說:「再次外傷造成腎挫裂傷難以癒合,致大出血有生命危險,你只能臥床治傷。」嚴正學全身多處傷口在流血,現只能臥床休息。大紀元記者辛菲6月17日採訪了嚴正學先生,他講述了起訴葉開華以及在法院遭毒打的過程。

(一)指葉開華犯罪 嚴正學叫來110警察

「5.1」 假期後上班第1天,嚴正學去椒江區信訪局上訪,當時接待嚴正學的是區黨委辦主任、」「610」辦公室主任葉開華。葉開華翻看著嚴正學幾十天前被椒江法院暴打籠囚致遍體鱗傷的上訪材料,對著在場眾多的上訪民眾,訓斥嚴正學說:「你是民運分子、自由化分子、反動,在公安局掛號了的」等等。

葉開華手機響了,一個女聲約他中午「大酒店赴宴」。嚴正學對葉開華說:「作為公務員的黨委辦葉主任,中午赴宴有違法紀,公務員午餐不准喝酒是明文規定的,特別是小姐請喝的酒。」

當時,區黨委書記黃明掌和信訪局局長金彪都回到了官位上,嚴正學當即宣布:「上訪結束,維權開始。」同時指著葉開華說:「你當眾誣陷我是民運分子、自由化分子、反動,犯了《刑法》第246條,捏造事實,公然侮辱誣陷他人,犯了誹謗罪;你在公眾前說我是『公安局掛號的』,如果我真的是『公安局掛號的』,那你就犯了《刑法》第398條,泄露國家秘密罪。你們不是總說別人泄露國家秘密嗎,你自己這才是泄露國家秘密罪,犯了法。」

嚴正學接著說:「如果葉主任不當眾向我賠理道歉,我就會提起『刑事自訴』,把你告上法庭,讓法官審判你。」葉開華頓時語塞,說不出話來。嚴正學繼續說:「葉主任,你不願接受私了,我就喊公安來立案取證。」

葉開華不予理睬,嚴正學拿出手機撥打「110」,但撥不通。旁邊的上訪民眾遞上手機借給嚴正學,打通「110」後,嚴正學報案,說遭人誹謗,讓公安局來人。 「110」那邊說:我們不去那邊,信訪處有公安、警察維持秩序。嚴正學又說:「沒有那個法律,你們要不來,那我還是要告你們的。」

大約過了10幾分鐘,「110」警察趕來,給嚴正學打電話,說已到信訪局,但找不到嚴正學。嚴正學立刻出去,很快便帶進來2個警察和2個聯防隊員,其中一個是信訪局維持治安的警察,嚴正學指著葉開華說:「就是這個人誹謗我」。公安局的警察喊他:「葉主任」,馬上扭頭就走。

嚴正學緊跟出去,說:「你們不能走,我已經報警了,如果你們不處理,我會告你們的,我已經跟你們公安打過很多此官司了。」警察不敢處理。嚴正學讓警察不要走,在門口等著,說:你們如果走了,就是不履行法律職責。

(二)群情激憤 中共官員紛紛開溜

當時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市長、區委書記、主任、局長們等開始走出信訪局,鑽入各自的轎車。區黨委書記黃明掌和葉開華一起出來,嚴正學擋在葉開華的轎車前面,告訴他:「你憑什麼走?你已經犯罪了,公安還在旁邊等著你呢。」黃明掌見勢不好,就溜走了。

葉開華想強行開車走,有訪民用攝像機對著他說:「你敢開車,撞死老嚴,我們給你拍下來。」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有將近200人。

當時,公安來了兩輛警車,欲保駕葉開華脫離困境,被圍觀群眾和上訪者堵住。嚴正學對公安說:「你們也救不了,今天你們先調查那些群眾,他們是上訪的人,他們都聽到了他在上訪的場所誣陷我。他犯了泄露國家機密罪和誹謗罪。」

幾十名現場目擊者要求警察對他們做筆錄作證,出警的臺州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區西派出所邵姓警察一再解釋,公共場合不適宜取證,只有在分開的地方做的筆錄才符合法律要求。群情激憤,許多在場的目擊者開始簽名並留下電話號碼。

當時,其它中共官員們也都各自開著轎車經過,但都魚貫而去,裝做沒看見,悄悄溜走。

(三)葉開華被帶至派出所筆錄 作書面道歉

在「110」 警察的勸說和圍觀群眾的眾怒下,葉開華只得當眾承認了他在接訪中說的誹謗嚴正學的言論。警察提出傳喚當事人到派出所處理的建議。葉開華急忙往轎車裡鑽,被嚴正學再一次擋住。嚴正學對他說「今天你是犯罪嫌疑人,沒資格坐你的轎車,要麼我不接受調解,就在這兒解決了,要麼你就得跟我一樣坐警車去,警察要覺得當事人要銬手銬的話,我就跟你一樣都銬上手銬。」

嚴正學又對警察說:「若是傳喚,葉主任只能坐警車去派出所,否則他還會以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自持,那麼我就不同意去公安派出所解決。」

葉開華只好交出轎車鑰匙,由一警員代其開回信訪局,和嚴正學一起坐警車去派出所。在警車中,嚴正學對葉開華說:這警車老抓我,今天也抓你了。」

到了派出所,葉開華被迫做了如下筆錄:

  「2005年5月8日上午,甲方(嚴正學)到臺州市信訪局上訪時由乙方(葉開華)接見,由於上訪內容所致,使得乙方對甲方說了類似『民運分子、自由化分子、公安局掛號』等不適合該場合的話語,從而引起甲方不滿,發生糾紛,甲方報了110。現乙方向甲方就5月8日上午說過的不適合該場合的話表示歉意。  

  「(雙方簽名)2005年5月8日

  「以上事件的當事人嚴正學、葉開華,已於2005年5月8日在本派出所進行和解處理,特此證明。

  「臺州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區西派出所(蓋印)

  「2005年5月8日」

(四)葉開華何許人也?

當日,就在200多名群眾圍觀,嚴正學欲扭送葉開華去公安局之時,很多上訪群眾氣憤的扭著葉開華,向其他圍觀者訴冤情。

其中一位60多歲的老大爺抓住葉開華喊道:「葉主任,我上訪了10幾年,年年上北京現在是傾家蕩產一貧如洗了!你害得我好苦呀!真凶是你給放掉的……」葉開華臉色慘白,只是喃喃道:「記不清,記不清了!」倪大爺一邊喊著:「貪贓枉法我兒沉冤13年何日伸張」,一邊散發上訪材料。

這位大爺姓倪,他的兒子倪來德曾在十幾年前被凶手張文聰等人砍成重傷,在椒江人民醫院救治後出來,再次遭凶犯追殺,被亂刀肢解砍殺在大街之上。張文聰用上百萬元賭賂,上下串通。葉開華當時是公安預審科科長,篡改案情,使得真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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