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公安系統「陽光工程」不陽光
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帶領下屬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於2005年7月6日上午在滄州市新華中路的「國美商店」門前舉行所謂的「陽光工程」活動。兩個巨大的充氣門上面標有「公安系統陽光工程」,身著警服的幾十名警察端坐在標有各單位名稱的桌前。我和妻子九點左右就向各個單位的警察散發《告全省人民書--示威遊行申請書》,當我正在向警察控訴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在十幾年裡對我四次非法關押和一系列的殘酷迫害,我愛人也憤怒地向擔任滄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曹書記揭發控訴道:「上個月公安局局長接待日的時候,擔任公安局付局長的宋某在接待室裡口口聲聲說不認識迫害我愛人的馬桂臣(系滄州新華房管所所長)的人,就是他,早在98年對我愛人進行非法監視居住的時候,接收了馬桂臣饋贈的國有商品樓房(荷花池小區七號樓404室)。九點15分廣場的廣播卻播出:「滄州市公安系統『陽光工程』活動至此結束!」
一位身著警服的女警察詫異的說:「剛剛擺好桌子,怎麼就結束了?」一位在現場清潔垃圾的中年婦女也說:「他們(警察)剛剛坐整齊了還沒有半個小時。」
我在廣場上的兩個彩色拱門前照了幾張像,只好和愛人打開「郭起真蒙冤十一載,誰來主持公道?」的條幅,向過路的市民散發《告全省人民書--遊行示威申請書》。一位瞭解了真相的中年人氣憤的說:「將無辜的百姓當作殺人犯關到監獄好幾年,在廣播電視上欺騙滄州人說是破獲了特大殺人案,將人家的父親氣瘋,母親活活給氣死!卻要對敢於說真話和向上級反映冤案的人下毒手,打擊迫害了近十年!這是什麼『和諧社會』?這是麼『保先』?」
另一位年青人說「你們要到這兒來,他們也不會結束的這麼早晨!這就算是『陽光工程』了嗎?」
新華公安分局的張炳瑤一直拉著我們打開的橫幅,不停的說:「對你採取的一切法律措施,都不是俺們分局干的。上個月局長也接待你們了,這個月就會給你們一個答覆。我們昨天剛剛與區委召開研討會,商量給你恢復工作。」
自從03年,我就正式向滄州市公安局提出遊行抗議的申請,並且於當年和去年、今年都多次到市政府、市委、市公安局、人大會議會場示威,特別是今年滄州召開兩會期間我到會場請願時,市信訪的科長和區信訪局的局長都曾承諾會議結束後解決冤案問題,今年在北京召開兩會期間連區法院也多次來電話說:「不要去北京上訪,我們會解決你的實際困難。」
然而,就是在北京召開兩會期間,新華公安分局又對我進行了監視居住!看來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在用了近十年的迫害我的今天,還要在「和諧社會」中,妄圖再用新的罪惡來掩蓋過去的罪惡來「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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