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聯社九月一日的報導,歐盟委員會在週四(九月一日)提出有關移民及政治庇難的新法草案,規範內容包括將非法移民遣回母國、整合新移民以及與非歐盟國家合作處理難民及其他移民的指引等。不過,這項法案的生效必須先獲得歐盟二十五個會員國政府的同意,目前歐盟會員國並不願意以歐盟的統一新規定取代其國內的現行法規。
歐盟表示,為了防範非法移民利用各會員國現行規定的漏洞,有必要建立共同的規定。負責自由由、安全及司法的歐盟委員弗蘭柯法蘭帝尼(Franco Frattini)表示,本新法草案兼顧了維護移民與難民的人權以及防止非法移民二者間之平衡,例如對於申請政治庇難遭到拒絕的人,必須給予必要的時間及協助,以使他們自願回到母國,而對於被強制驅逐的人,歐盟則將訂定強制措施的通則。
另外,鑒於歐洲的合法移民已在貧窮國家造成人才流失的問題,法蘭帝尼提議限制在技術短缺的國家招募人才,以及簡化移民匯錢回祖國的程序。
許多歐盟會員國在近幾年都採取了嚴格的政治庇護規定,並獲得極右派及反移民團體的支持。根據聯合國的統計,在歐盟境內申請政治庇護的件數已從2002年的四十二萬五千件,下降到去(2004)年的二十八萬二千件。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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