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國青年報》報導,黃耀武,桑植縣人民法院現任法官、五道水鎮黨委書記楊安詳的親戚,去年底打著縣「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保護協會」旗號,與赴山西處理12名遇難礦工善後事宜的副鎮長瞿紹雄等同行,拿政府招牌哄家屬簽維權委託書,後以「律師費」名義、借鎮政府之手索取每人20 萬元補償金的20%,最終進入其賬號的逾20萬元。
一名縣法院現任法官的本職工作,與千里之外的煤礦生產、與五道水鎮的鎮事鎮務,風馬牛不相干,居然能在一起不幸的礦難發生之後大獲「豐收」,拎回一個價超每位遇難礦工「命價」的鏗鏘作響的錢袋---黃耀武究竟何功何德何能?且不說他藉以介入的「協會會長」頭銜不具資格,也不說「律師費」壓根就是無誰請他的莫須有,只說遇難礦工補償金,20萬元是山西省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豈有他所謂的「談判」起作用?
如此坑矇拐騙、強取豪奪,黑了心地大吃「死人錢」、大發「死人財」,是向遇難礦工家屬的傷口上撒鹽,非一般惡劣,令人髮指。礦工家屬遭遇的對手,不是黃耀武個人,而是一干冷血官員及被他們所掌控的五道水鎮鎮政府,他的處心積慮傍著它的行政權威,才那麼輕鬆設局成功、斂財得手。所幸,存在一條信訪維權路,由濫用的公共權力制服的受害者,在「現管」面前被迫低頭、無奈認宰後,又通過不斷上訪,從「縣官」哪裡迂迴地討回了合法權益。
不過,問題沒完。「9月12日下午,桑植縣紀委信訪辦主任向秋明告訴記者,黃耀武已被縣紀委立案調查,而幾個鎮幹部在此事中出發點是好的,處理也很積極,只是收費高了。」似這般,問責黃耀武,表揚鎮幹部,與事情的來龍去脈太離譜。
黃耀武的親戚、鎮黨委書記楊安詳,讓本應進鎮政府賬戶補償金進自己私人賬戶,莫名其妙的「律師費」遂便利「走親訪友」;赴礦方協調的副鎮長瞿紹雄,帶黃耀武同行,任他竊政府公信,知他所作所為;鎮政府,站定黃耀武立場,為他代言,幫他辯護,替他扣錢。珠聯璧合如斯,鎮幹部又怎能與黃耀武一刀兩斷,贏得「出發點是好的,處理也很積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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