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每月六千宗 「中國特色」不倒翁


近年來,民告官案件每月平均六千宗。狀告大官者不少,涉及李長春、黃菊、周永康、賀國強、俞正聲、朱森林、袁偉民、黃麗滿等。

據10月份爭鳴雜誌岳山文章報導,九月十二日,中辦、國辦下達了一份文件,《關於各級黨政機關部門、幹部要正確對待社會訴訟案的若干意見》至省、地、市一級。

該文件披露.政府機關在訴訟中敗訴,多不執行法院裁決,嚴重踐踏了法律,導致社會各界指責,危害政府的管治,引起不同程度的社會群體抗爭事件。

該文件披露:近年來,有十多個地區發生一百三十多起群眾指控法院「黑箱作業」、「打壓百姓」、「司法庇護特權階層」等事件。有人衝擊法院、打砸破壞法院、焚燒法院車輛,暴力攻擊法院院長、庭長等。

該文件還披露:政府部門、幹部利用特權干擾法院獨立、公正審理的情況十分普遍。鄭州、太原、濟南、南昌、許昌、齊齊哈爾、蕪湖、達州、衡陽、東莞等地,都被舉報並經查實:當地法院院長、庭長,被政府的金錢收買而判政府勝訴。

報導說,近年,民告官案中有不少都涉及大官,突出的有:

河南省人大代表狀告原河南省委書記、現任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一九九O年至一九九七年,任河南省長、省委書記期間,長期隱瞞地方愛滋病狀況,導致河南省愛滋病患者達到三萬五千人。

上海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狀告原上海市委書記、市長,現任政治局常委黃菊,在一九九四年至二OO二年的市長、市委書記任內,把大工程項目批給高幹子女的公司承建,其中有他自己的女兒擔任副董事長的公司。

國務委員、公安部長周永康,在九八年至九九年十二月,任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期間,國土開發稅收資金數百億元被挪用問題。

中組部長賀國強,在九六年至九九年,任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期間,福建發生賴昌星特大集團走私案,涉及省政府十五個部門、二百三十多名處級以上幹部。

政治局委員、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在九七年至二OO一年九月,任建設部長、黨組書記期間,截留國家重點工程經費,設小金庫資金達三千多萬元。

前廣東省省長朱森林「題詞」獲取四百多萬元收入。

前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袁偉民,挪用社會體育經費搞福利房。

廣東省委副書記、省人大主任黃麗滿,在深圳任市委書記期間,多佔福利
房,庇護李立息珍,瀆職。

據知,僅今年上半年,民告地廳級以上高幹的訴訟就有一千二百二十多宗。自去年九月以來,各地每月民告官案,平均達六千餘宗。

在資本主義國家,如果有類似這篇報導中大官的案情,不論哪一條,都足以使部長或總理立刻辭職,並接受司法調查。但在中國,越是大官越難扳倒,真像小孩子玩的不倒翁一樣。

當然,成為不倒翁,也就不再有羞恥,任人戰來戳去。看似要倒,卻又站了起來,因而成為笑料。這種人當個玩偶可以,還有臉皮掌權行政嗎?

然而這種人就是要繼續當官,「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這本是古代挖苦那些無恥官僚的風涼話,如今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裡卻成為常規了。

這正是制度性腐敗造成的局面。如果真按西方廉政標準,有一點醜聞就趕緊辭職以維護執政黨或內閣的清白,中國許多黨政機關恐怕早就關門大吉,因為官員全都引咎辭職了。

是臉皮重要還是權位重要?當然是權位重要。於是這些人便都成為不倒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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