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輪大法學會致信《明報》澄清事實

明報編輯啟:

貴報於2005年10月5日社區版刊登的一篇題為「法輪功弟子反九評」的文章,其標題及內容涉及嚴重誤導讀者,大紐約地區法輪大法學員特集體在此致函予以澄清:

文中提及的韓京麗,於一九九八年前後到法拉盛煉功點上來要學法輪功。但並不按照法輪功的法理「真善忍」修煉心性,反而利用法輪功學員們的善良,向多位法輪功學員騙取錢財達數萬元。法輪功學員們才發現她在此已有前科,惡習不改,曾善意的相勸,並嚴肅指出此類行為危害社會、危害自己。當在法輪功學員中失去她欺騙的市場後,此人又自稱是法輪功學員到社會上行騙。有數名受害者可以指證。

眾所周知,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面向全社會敞開大門,自願進出,不論貧富貴賤,不論種族階層,任何人想學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都會義務教功。法輪功學員有嚴格的心性和行為要求,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本,直指人心,強調修煉要修心,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不修心只煉動作不是真正的修煉,這樣的人也不是法輪功學員。

我們相信貴報也是被韓京麗欺騙,才登出這篇文章,而不是像很多讀者猜測的是別有企圖。所以我們希望貴報能登出我們的這封信,以敬告貴報讀者,免得更多人士上當受害。另外,我們覺得此文標題內容誤導讀者,貴報值事主編應作檢討。法輪功學員多次與明報聯繫,希望貴報能報導法輪功受迫害情況,全無下文。眾所周知,明報在國內這麼多法輪功學員經受嚴酷迫害的新聞上,基本不聞不問。此次在沒有向在紐約法輪功信息中心瞭解情況,無視歷來與明報聯繫的學員,在沒有核實當事人身份的情況下,就匆匆刊登此文,嚴重違反新聞原則。希望明報從新聞職業的角度多做反省,再不要出現此類差錯,敗壞中文報紙形象。

大紐約地區法輪功學員協會誠心希望各中文媒體警惕韓京麗之流,以免成為幫助別人欺騙的工具。我們希望各媒體尊重事實,遵守新聞原則。作為法輪功學員,我們也願意與媒體合作,提供更多有關法輪功的真相供媒體報導。

1999 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以來,中共利用其控制的國家政權和暴力機器竭盡全力鎮壓無辜的法輪功民眾。在江澤民和中共的淫威下,迫害也延伸到海外。一些海外中文媒體及駐外官員也充當了對法輪功造謠中傷的主犯或協從,他們利用手中的職權主動或被動的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了這場迫害。然而暴權不可能「萬歲」,蘇聯的垮臺也是出人意料的迅速。對人權踐踏者也必將在不久的將來受到嚴懲。當歷史走過今天這血腥的一幕,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今天每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對他就尤為重要。誠心希望每個人珍惜自己的未來,為他人的未來負責,不要助紂為虐,為一個即將被歷史所淘汰的惡黨暴權作陪葬。

請明報編輯及員工明辨是非,不要有意無意的成為別有用意者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凶。支持善良正義,才會為自己留下一個美好的未來。

特此通告,

紐約法輪大法學會
200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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