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外國員工對美國公司的挑戰
美國H-2B簽證允許美國僱主在工作高峰期雇佣必要的非技術性的臨時工,簽證一次一年。每年的限額是66,000名。另一種H1B 簽證允許美國僱主雇佣短缺的高技術性員工到美國進行短暫的工作,簽證一次三年。目前國會每年給H1B工作簽證的限額是65,000名。這些名額很快就被用光。今年申請一個H1B手續費需要3,000美元,還不包括律師費用。比2004年加了168%。美國勞工部的新規定和兩項未決的議案增加了雇佣移民的管理程序及費用,對小業主來說,需承擔更大的責任以確保雇佣有合法身份的僱員。
今年3月生效的勞工部的新規定,即電子審核勞工卡系統(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 PERM)要求僱主在網上填寫僱員的申請,這樣可以縮短僱主為僱員申請綠卡的時間。
商業週刊報導,但對小業主來說,副作用包括與大公司在僱員工資上的競爭和準備新的材料。主管官員還要證明他們通過週日報紙廣告,在屋內張貼通知,從招工市場,網站或私人職業介紹所試圖招募美國人。
擁有一家200萬美元的生意的堪薩斯市的商業庭院設計師邁克爾-羅德(Michael Rhodes),每年都要硬著頭皮和國家繁雜的移民系統打交道。
羅德的18名僱員大多是H2B持簽證的外國人,只能在美國工作12個月,他說沒有美國人申請他的公司工作。所以,每年羅德都要花錢請移民律師應付簽證申請材料以使他們再工作一年。羅德需要花5,000美元來為他的工人延簽證。如果延期申請被拒,還要申請雇佣新人。有幾年他沒能雇到足夠的人手。
在新澤西州擁有價值一家1000萬美元的計算機網路公司(Tacit Networks),泰斯特網路公司的首席技術官員史瑞士-法塔克(Shirish Phatak)很早就採用PERM。他的100名僱員中有14名外籍僱員。他在勞工部登記,保留招工及記錄。三個月來,他每週多花15個小時的時間,至少是以前的2倍。
今年秋季,美國國會討論了兩項議案。一項是「安全美國和有序的移民法案」(The Secure America & Orderly Immigration Act)。旨在規定一個新簽證,H5A。每年400,000個名額,提供給非農業和高技術領域的僱員,3年有效期。這項議案已經贏得了兩黨的一些人的支持。它允許已經在美國工作的僱員付罰金和補稅以獲得合法身份。也要求僱主通過中央資料庫確保僱員的身份。業主如雇佣非法工人將面臨20,000美元罰款和蹲最多6個月的監獄。
另一議案是2005年全面執行和移民改革法案(Comprehensive Enforcement & Immigration Reform Act of 2005)。要求收集外籍僱員的指紋或其他生物信息。並且更具懲罰性,如雇佣非法工人將面臨最多3年的監獄。
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支持第一項「安全美國和有序的移民法案」,因為它的高限額和允許已受雇的工人不必先回國而成為合法工人。
移民和海關執法機構(Immigration & Customs Enforcement,ICE)的負責人Bill Reilly建議加入由ICE運作的雇佣確認系統 Basic Pilot ,該系統以通過查閱社會安全管理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和國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 Dept.)的資料庫來決定雇佣員工是否為非法移民。有關信息請到網站uscis.gov/graphics/index.htm 或www.ice.gov進一步瞭解。
- 關鍵字搜索:
-
雇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