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礦難真相的報紙被徐光春停刊
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原來是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中宣部副部長、《光明日報》總編輯,也當過多年的新華社記者,應該說是個新聞官。不幸的是,這位新聞官壓制起媒體來,比不懂新聞的官員厲害得多。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在河南影響最大的報紙之一《河南商報》發表記者範友峰的報導:河南當地官員為掩蓋煤礦礦難真相,貸款給記者發礦難「封口費」,四百八十人領走了二十萬。消息傳出,全世界都為之驚訝:天下居然有此等怪事,恰恰發生在新聞官徐光春任一 把手的河南省。
面對這件醜劇,新聞工作者出身的徐光春不是因此表揚《河南商報》,嚴懲發放「封口費」的腐敗官員,而是狠狠打擊了這家報紙,致使該報被主管部門勒令休刊一個月,時間為二OO五年九月十七日至十月十六日。
一家報紙,停刊是對其最大的懲罰。不但懲罰了報社,就連讀者也受到牽連。
新聞宣傳部門一紙命令《河南商報》停刊,是強行干涉報社與訂戶間的合同履行,應不應該給予訂戶雙賠的賠償?一張報紙,日發行量四十多萬份,僱有那麼多的員工,每月都有正常的收入和開支。突然停刊一個月,造成國有企業損失,誰來承擔經濟和法律上的責任?
打擊揭露礦難的媒體,就是在縱容製造礦難的官員。《河南商報》正在被迫停刊期間,二OO五年十月三日,鶴煤集團二礦又發生瓦斯爆炸,三十四人死亡。
本來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重視煤礦安全,近期還要求礦級領導帶領礦工一同下井,以此令所有礦領導們尊重礦工的生命,把安全搞上去。但是最近河南發生的礦難並沒有發現有礦領導下井,所以又有三十四人遇難,帶血的煤仍然在吞噬著礦工的生命。
徐光春打擊「黨的喉舌」,不讓其說真話,恰恰是助長了非法分子的囂張氣焰,以至於礦難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煤礦老闆們也不用擔心媒體記者「曝光的威脅」了,因為有徐光舂這種內行新聞官給他們當後臺,媒體就不會來「搗亂」了,即使有礦難也就無人知道,死幾個礦工算什麼!
(摘自爭鳴11月刊,原題目為:新聞官徐光春壓制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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