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胡錦濤「民主國家什麼定義」

胡錦濤就任國家主席後的首次正式訪美,也是他接受全球媒體的第一次檢驗。其中有一幕非常耐人尋味。記者問他中國民主化問題,他反問不知記者對民主國家是什麼定義,然後他又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中國不僅大力推動經濟改革,也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今後將根據中國國情及人民意願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

中不要西方民主人權

很顯然,胡錦濤講的民主不同於該記者所謂的民主,就像中共談的人權也不是西方所謂的人權。這種民主與人權的各說各話,與布胡會的各說各話一樣,雙方看似接近,其實疏遠,看似採取相同術語,其實表達不同意思。只有一事例外:胡錦濤賣力宣傳「和平崛起」及「和平發展」,以扭轉國際對「中國崛起」及「中國威脅論」的負面印象。但其實「和平崛起」與「中國崛起」仍是同一崛起的兩個階段,用鄧小平的話來說,前者是「韜光養晦」,後者是「有所作為」。

先「韜光養晦」,實力強大了才能「有所作為」,這是所有次等強權向頭等強權過渡的方式。以兵法來說,就是「鷙鳥將擊,卑飛斂翼;猛獸將搏,弭耳俯伏;聖人將動,必有愚色。」胡錦濤談民主,強調「斯斯有兩種」,談「中國崛起」,也刻意改成「和平崛起」。無他,中國就是不要西方的民主人權,中國也不想在真正強大前橫生阻礙。

中國不要西方的民主人權,鄧小平在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後說得極清楚:「西方國家正在打一場沒有硝煙的第三次世界大戰。所謂沒有硝煙,就是要社會主義國家和平演變。東歐的事情對我們來說,並不感到意外。東歐的問題首先出在內部。中國今年的動亂也是遲早要出現的,也有我們內部的問題。我們兩個總書記(指胡耀邦、趙紫陽)都在資產階級自由化上栽了跟頭。如果中國搞資產階級自由化,肯定會有動亂,使我們什麼事也幹不成。「西方國家說我們侵犯人權,其實他們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權。」「真正說起來,國權比人權重要得多。他們那一套人權、自由、民主,是維護恃強凌弱的強國、富國、霸權主義者利益的。」

民主社會具開放特質

有了鄧小平的遺命,胡錦濤當然亦步亦趨,「反和平演變」也就等於反人權、自由、民主,整套「社會主義民主」與西方是接軌不起來的。何況還有「中國國情」,還有列寧到毛澤東的一長串歷史累積。而現代中國的御用理論家也擅長以西方之矛來攻另一個看似相關的西方之盾。如說西方的自由民主充其量是一種地區文化,全球還存在多種不同政治理念與政治體制;如說福山的「歷史終結論」不過是抄襲黑格爾,而黑格爾設定東方文化是最低級,希臘羅馬文化是高一級,日耳曼文化則是最高級,這些根本是文化偏見及種族歧視;如說西方的人權及民主已變成一種「宗教」,自認具有普世性,如同十字軍東征,要強加到所有人頭上,不接受者就是「異教徒」。

民主自由人權是不是只是地區文化?中共忘了文化傳播及涵化的過程。而且自由民主人權是有一套共通認定標準的,民主社會具有「開放」而非「秘密」(封閉)特質,人際互動講究誠信守法,對權威的態度是批判而非順從,制度是以規則而非專斷訂定,社會促進的是非個人化契約責任而非個人化忠誠,法律是通過共同體需求而非派系利益建立。為什麼種族矛盾、宗教衝突、貧富懸殊及地區分裂無比嚴重的印度(讀讀奈波爾《幽黯國度》及《印度:百萬叛亂的今天》就知道了),在全世界投資者眼中還比中國安全?因為印度是民主法治社會!

不是民主就是非民主

只有「是不是」民主法治社會的問題,沒有「斯斯有兩種」的問題。這個爭論其實在廿世紀90年代已經結束,中共所以不認為該受民主法治人權約束,因為共產極權還沒受到嚴酷挑戰,中國民族性還未從帝制及儒家閹割中復原過來。儒家強調權利不平等(越尊貴的人越有權利)而義務平等(「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連現代新儒家的杜維明都承認「孔子思想強調的是平等而非自由,同情而非理性,禮教而非法律,責任而非權利,人際關係而非個人主義,與啟蒙運動的價值取向截然相反。」這樣的民族除非自覺足夠,它與民主法治社會,也就是與現代文明社會,是無緣的。

杭亭頓的《文明衝突》說得好,「你站在哪一邊」是立場問題,你可以選擇改變,但「你是哪種人」就是文化問題,身份既定而無可改變,所以文明衝突比以往任何形態衝突都更嚴重,「西方」與「非西方」(現代文明社會與非現代文明社會也越壁壘分明)。杭亭頓甚至悲觀的預言,儒教國家將與伊斯蘭國家聯手,共同對付現代文明。

胡錦濤問民主國家是什麼定義。答案是民主只有一種定義,不是民主就是非民主。正如懷孕就是懷孕,沒有「一半懷孕」或「不同定義的懷孕」。(4月25日於臺北)

轉載自:臺灣日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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