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中國維權律師被套上緊箍咒
中國律師協會最近向各級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印發「指導意見」,對律師受理征地、拆遷等案件,「應接受司法機關監督與指導,發現可能激化矛盾擴大事態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機關」;中國律師協會會長於寧同時表示,根據行業守則,如果律師違反規定,協會可予停業整頓或者批評的處罰。對此,北京律師滕彪認為這是打壓阻礙律師維權活動。據中央社報導,中國律師協會宣布的這項限制律師打維權官司的新措施,香港評論指出,這些限制是當局套在他們頭上的緊箍咒。對中共當局而言,這樣的舉措雖然能對維權運動暫收阻嚇之效,不過,卻將使中國的人權記錄蒙上新污點。
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北京律師滕彪表示,這份指導意見顯示當局有意以司法行政來限制律師展開維權工作,最近像河南、廣東方面也有一些類似措施,例如限制律師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以免案件在海外曝光,這是侵害律師職業行使權,目的在限制這幾年發展較快的法律工作者參與的維權活動。他並表示,今年起當局對律師維權的遏制比較厲害,有不少案件律師都不敢介入。
評論分析指出,中國維權運動的興起,在一定意義上是中國社會發展進程中必然出現的現象,同時也是胡溫新政之初,強調以民為本、倡導依法治國精神的體現。中國以往出現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環境污染、下崗工人權益、農民工權益受侵佔等衝突時,主要希望由政府出面擺平。
然而,由於相信胡溫為首的中共領導層所謂的「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的施政理念,許多弱勢群體的民眾在權益受到侵害時才紛紛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批有良知和法律經驗的律師也走上協助弱勢群體打官司道路。
不過,評論認為,「維權律師」的稱呼對他們已成為沈重的十字架。當中共當局將維權運動與國際間的「顏色革命」相聯繫時,維權運動在一夜之間被中共當局視為異見運動的新代名詞;維權律師中許多人的命運因此逆轉,為維權運動付出沈重代價,許多熱心於維權運動的知識份子也同樣受到當局打擊。公共知識份子和「維權律師」成為中共當局非常忌諱的兩個名詞。
評論指出,正如維權律師郭飛熊所指出,民眾的維權運動主要目的在推進中國的法治。這一點原與中共當局提倡的依法治國理念並不衝突,只是由於中共提倡依法治國是一回事,真正做到依法治國則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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