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近二十年,歐洲有兩次大解體,一是蘇聯解體成十五個國家;再一個就是南斯拉夫聯盟,解體成六個國家。兩次大解體,都體現了尊重人民自決權的民主原則。
雖然「南聯盟」解體之初,出現武力衝突,但克羅埃西亞、波士尼亞、馬其頓、斯洛維尼亞都先後分離出來,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次蒙國獨立之後,「南聯盟」僅剩塞爾維亞,就無法再叫「南斯拉夫」,這個國名因此壽終正寢。
這次蒙特內哥羅的分離,應該說是最平和、最尊重人民選擇權的一次。首先,它不是「南聯盟」內所有人「共同決定」,而是蒙特內哥羅的人民自己公投。塞爾維亞面積是蒙國八倍,人口是蒙國十一倍,如共同決定,就等於以大欺小,剝奪蒙國人民的選擇權。這就像近年的東帝汶、斯洛伐克一樣,都是當地人民自決,而不是和外部人「共同決定」。過去魁北克的幾次獨立公投,也都是當地人自決,而不是加拿大全體人民「共同決定」,也是體現了這種尊重當地人民自決的民主原則。
其次,蒙國獨立成功,塞爾維亞也有功勞。塞爾維亞已是民主國家,不僅沒有用武力威脅蒙國的獨立要求,更早在三年前就同意蒙國可通過公投決定和「聯盟」關係,並尊重公投結果。這和幾年前斯洛伐克和捷克分手一樣,同樣是和平分離,主要也是由於捷克多數人民,尤其是當時擔任總統的哈維爾,視人民選擇權為最高價值。
其三,蒙國內部的統派,雖然強烈反對「蒙獨」,但他們信奉民主原則,不僅同意就「統獨」公投,把「獨立」做為選項,也不對公投設立刁難的「高門檻」,而是同意歐盟提出的只要投票率達五成、有五成五以上民眾贊成,就可「獨立」的標準。因而蒙國獨立成功,也是內部統派理性、尊重人民選擇權的結果。
蒙特內哥羅獨立之後,原為南斯拉夫所屬、現自治的科索沃,很快也會由人民自決而成為正式獨立國家。歐洲失去了蘇聯、南斯拉夫兩個國名,卻由於分離潮而新增二十個國家。它說明尊重民族自決權,已成為歷史潮流。
蒙特內哥羅曾是獨立國家,一戰後被武力並入南斯拉夫。 雖然有獨立的歷史,但由於共產統治洗腦,「大南斯拉夫」情結導致很多人開始並不贊成獨立,雖然當地人佔人口近七成。直到近年民主之風勁吹,民族意識才復甦。這次公投結果說明,只要有真正的民主,最後一定是人民自由選擇的價值成為主流。(作者為中國旅美異議作家)
轉載自:自由時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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