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訊 市公安局改革現有巡邏處警模式,交警執勤可持槍、持械處警和巡邏。昨日下午,第一批持槍執勤交警亮相街頭。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交警配槍值勤是「泛珠三角」協作城市公安機關加強警務協作的需要,嚴厲打擊街頭利用摩托車「兩搶一盜」。
昨日下午,騎摩托車的羅某經過溁灣鎮,眼前突然出現一名持微型衝鋒槍的交警。由於他沒有駕駛證感到心虛,正準備偷偷溜過去時,被另一名交警攔下盤查。此時,他發現這名交警腰挂一支手槍。羅某老老實實地接受調查。昨日下午,在五一市民廣場、蔡鍔北路等地,不少市民在街頭也看到了持槍交警處警、巡邏。
據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透露,根據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交警可配備槍支、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值勤巡邏,執勤警車也可配備槍支、防彈衣、防彈頭盔。昨、今兩日,長沙城區5個勤務大隊和支隊機動大隊都將領到槍支和手銬、警棒等警械。持槍民警都是年齡在40歲以下、專業技能過硬的交警。交警支隊及所屬大隊將按照「高峰守點、平峰巡邏」的方式進行巡邏,嚴厲打擊街頭利用摩托車實施的「兩搶一盜」行為。據瞭解,目前除長沙外,還有上海、深圳、福州等城市的交警配槍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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