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05到2006期間,中國向尼泊爾的安全部門出口了將近2萬5千支的衝鋒槍和1萬8千支手榴彈,在尼泊爾過去的每一場和平遊行當中,保安人員都用這些從中國進口的裝備將他們很殘忍地鎮壓了下去。
中國通過軍事裝備出口每年可以獲得高達將近十億美元的營業額,中國軍事裝備出口的目的大部分是通過交換能源和礦產的方式,來滿足中國現在經濟快速膨脹帶來的能源緊急需求。到底軍事裝備出口交易的規模有多大,北京政府對此保密,中國政府沒有公開任何關於軍事裝備出口的數據,而且最近8年裡也沒有向聯合國大型武器裝備備忘錄登記報案。
在中國的這些武器裝備中,一些西方的企業也是很有可能地參與到了其中,比如說,中國軍隊2005年8月運往蘇丹的軍用大型卡車,是採用了美國公司庫明斯(Cummings)的柴油發動機所裝配的,在那裡有著許多相像的軍用卡車,它們都是多次地被用到屠殺和鎮壓當地人民的行動中。
大赦國際敦促中國不要再進行武器裝備出口的活動,因為這樣會極大地對人權造成破壞以及違背了國際法的宗旨。中國政府必須公開他們的武器供應情況,大赦國際也不斷敦促國際社會,在與中國夥伴進行這種有冒險的軍事裝備技術的活動中要對中國實行嚴厲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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