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時怎麼當上的「國家幹部」?
綜合消息:中國內蒙古集寧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副局長池某,其正在讀初中三年紀的女兒不到14歲,卻已經在集寧區城管局執法大隊有了三年的工齡,並且在按照國家的有關標準領取工資。從相關報導中得知,集寧和其他地方一樣,就業環境並不寬鬆,不僅遠沒到需要為公職人員培養後備人才的緊迫地步,就是安置轉業軍人也很困難,連名牌大學畢業生都不一定能找到工作。但就是在這個地方,一名娃娃卻能從11歲開始,一邊捧著課本,一邊擁有了幹部身份,享受著政府財政提供的優惠薪水,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
這個奇蹟是誰創造的?當然,掌管著當地人事安排實權的池副局長自然是功不可沒。當大多數人在為工作、就業而犯愁的情況下,身為人事、勞動部門的主要領導幹部,池某不是切實履行職責,不是秉公辦事為群眾排憂解難,而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忙於給自己尚在唸書、毫無工作之憂的孩子安排工作,從公共財政中騙取工資福利。說輕了,這是道德品質敗壞,多吃多佔,獲取不義之財,與貪圖他人錢財的偷摸行經別無二致;深究下去,則是以權謀私,叛離信仰,踐踏黨紀法綱,與腐敗分子收受紅包、貪污賄賂同樣令人髮指。這樣的領導幹部,連一般做人的準則都全然不顧,別說是「培養」出一個小娃娃當幹部,一旦條件成熟,什麼樣的奇蹟不會被創造出來?
不過,要「培養」一名有著三年工作閱歷的娃娃幹部,僅憑池副局長的一己之力是顯然不夠的。這名娃娃幹部不是遠離單位的離退休老人,不是足不出戶的病養人員,而是城管執法大隊花名冊上的在職人員。如果說城管局機構過於龐雜,隊伍過於龐大,那些只管往銀行帳戶上派發工資的財務人員分不清張三李四還情有可原。但要說局裡的主管領導,以及執法大隊的直接領導們,不知道自己屬下、手下的人員配置,對執法大隊到底有多少人都心中無數,這能說是正常嗎?一個從未到單位露面,更沒有上過一天班的人,卻能長期在單位領取工資,這種情況之所以能夠發生,要麼,是有一個錯綜複雜的關係網、人群網在給予特殊關照;要麼,是在這個地方存在一個「法不責眾」的小氣候,大家都彼此彼此,也就心照不宣相安無事。不然,這種荒唐的事情何以會存續達三年之久?
當地紀檢部門日前已對池某作出了黨內嚴重處分、停職的決定。這個處分決定是否能對當時者或其他人起到應有的懲戒和威懾作用姑且不論,既然11歲的娃娃能夠一帆風順地榮升為執法單位的幹部,為什麼有關方面就不能順籐摸瓜,沿著這條升遷之路倒查回來,看看究竟是哪些部門,哪些實權人物,在為娃娃當官一路開放綠燈?可以說,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罷」了池家一個娃娃官,也還會有新的娃娃官被不斷地「培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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