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腳與儒家思想何干
荒唐!裹小腳與儒家思想何干!!裹小腳的由來
據史家考證,中國纏足之俗,約始於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時了」的李後主時代。
早在盛唐之世,人們對婦女的「弓鞋」已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據說頭部微的弓鞋最初為脂粉濃膩.體態豐滿的盛唐宮女所創,給那些喜歡獵奇的男人以極大的感官剌激。「劃步香階,手提金覆鞋」,南唐統治者李煜更是別出心裁地將這種弓鞋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以代替襪子。南唐小朝廷雖然短命,卻有二事領風氣之先,一是大唱「一江春水向東流」的李後主,開感人至深的一代詞風;二是他的妃子窅娘始行纏足之法,開創了中國女性纏足之記錄。
北宋初年,婦女纏足尚未流行。其到宋徽宗宣和年間,才在東京汴梁(今開封)閨閣中出現了纏足專用鞋,名曰「錯到底」,並開始在社會上流傳。從
北宋詞人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所云「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判斷,當時弓鞋尺度,絕對不會是「六寸膚圓」與「尺減四分」那樣長大可觀。進入南宋以後,纏足風尚開始興盛,小腳已然成為首都臨安(今杭州)時髦婦女的一種象徵,而後影響全國的纏足之風就是從這裡開始「起步的」,時稱「杭州腳」。
纏足與今之減肥異曲同工
建立蒙元的蒙古人纏足之風遠勝於南宋,最明顯的是在元代的雜劇散曲中,描寫人物,無不及足,且動輒以纖小著稱,「三寸金蓮」之稱就是在這時候開始出現 的。進入明代,婦女纏足達到了深入人心的程度,纏足甚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重要標誌。作為一種時髦,坊院中不少妓女無不以小足金蓮作為媚男的本錢, 而小腳女人亦成為當時城市女性競相模仿的對象。
有時真想不明白,過去小腳女人走起路來已然是搖搖晃晃,弱不禁風了,還要嫌自己的一雙小腳不夠小,你一定會 認為她這是「有病」。然而現在,我們不是一樣看到身邊的一些女孩子明明已是標準身材了,還要天天嚷著喊肥健身,這與古代迷戀小腳的女人是不是同一種心理 呢?
康熙曾詔禁纏足
清代,婦女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東、河南、陝西、甘肅等地最為流行。其中又尤以山西小腳為最,並有「從來小腳說山西」 之譽。山西小腳又以大同為第一。滿清統治者本來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年間曾經詔禁之,違者拿其父母家長問罪。當時有某大員以「奏為臣妻先放大腳事」上 疏,結果傳為全國笑談,可見纏足「魅力」之強大。最後鬧得康熙皇帝在禁止纏足的禁令僅頒布了幾年便自動撤銷。不惟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直到乾隆 皇帝屢次下旨嚴禁,才剎了些旗女纏的風氣。格格們無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類似金蓮形狀的木屐充充門面。眼見皇帝老兒拿漢人的纏足沒辦法,小腳狂們自是欣喜 若狂,奔走相告,於是纏足之風愈演愈烈,一發不可收,女子的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漢人由於剃髮的強烈屈辱感,導致了漢人對漢族一切傳統文化的珍視,本來纏腳不過是漢族地主家庭才做的事情,普通勞動百姓很少有纏的。但在民族壓迫激起強烈 反彈後,漢族男人認為只有纏了腳的女人才是正統的,沒滿化的中國女子,所以有了滿清普遍的,無論貴賤的纏腳事情。可以認為,女子纏腳的普及,是漢族人被迫 剃髮扎辮子後的一個鬥爭副產品。並不能歸罪為純粹的漢族劣根性。如果沒有嚴厲的剃髮禁令,也不會有普及到窮人的纏腳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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