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前FBI特工間諜案泄密有罪
美國一家法庭將判處承認犯有泄密罪的前聯邦調查局(FBI)特工吳丹妮有罪,緩刑一年,罰款1千美元。觀察人士指出,要減輕美國防範來自中國的威脅,根本在於中國推動其政治改革,全面提升美中關係。*吳丹妮泄密案*
美國聯邦洛杉磯區法官加里.克勞斯納日前在聯邦法院的庭審中表示,他將遵照檢方和被告達成的認罪協議,判處前FBI特工吳丹妮泄密輕罪成立,判處吳丹妮緩刑一年,並處以罰款1千美元。法庭將於10月23號做出正式宣判。
吳丹妮曾經任職FBI洛杉磯分局,從事調查白領犯罪的工作。
1999年,她被借調到反中國間諜部門,參與調查代號J.W.的美籍華人間諜案。J.W.是美國雷神公司的一名工程師,因為涉嫌出售情報給中國特工受到FBI的調查。
有報導說,由於吳丹妮是被調查的J.W.妻子的朋友,FBI才讓她一起參與。對J.W.的調查雖然並沒有證實他從事間諜活動,但參與調查的吳丹妮卻因為泄密受到懷疑,先被帶薪停職,後來於2001年被解雇。
檢方指控吳丹妮向J.W.暴露她本人作為FBI臥底的身份,並把FBI的監聽活動告訴了J.W.。
*吳丹妮承認透露臥底身份*
根據被告和檢方達成的認罪協議,吳丹妮承認把有關臥底人員身份告訴了被調查的人。
但她的律師表示,吳丹妮是出於避免她的朋友被「錯誤地調查」才這樣做的,而且吳丹妮泄密案被「完全誇大了」。檢方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將撤回對吳丹妮更嚴重罪行的指控,包括泄露竊聽、暴露臥底特工身份以及說謊。
*湯本:吳丹妮違反紀律和法律*
美國克萊蒙研究所亞洲研究中心主任湯本研究員說,吳丹妮以認罪泄密換取輕判,這是檢方、被告和法院三方互動的結果,但吳丹妮作為職業的FBI特工向北調查人透露有關情況是於法、於職業所不容的。
湯本說:「我認為,作為吳丹妮本人、作為FBI對泄露美國機密資料和材料的防範工作的專業人士不應該對被監控的人或涉嫌泄露美國機密文件、軍事機密、或者軍工機密的人透露任何消息。這既違反了紀律,又違法了。」
湯本說,FBI特工在工作中絕對不能混雜任何私人感情、私人利益,不能損害聯邦的準則和法律。
*孟玄:輕判有兩方面考慮*
美國政治評論家孟玄認為,檢方同意被告的認罪協議輕判吳丹妮一方面是不讓媒體過多關注FBI反中國情報部內部的一些行為不當以及管理失誤,另一方面也希望以此來殺雞儆猴,不讓類似的情況重演。
孟玄說:「如果FBI把整個事情搞得很大,然後判刑很重,那以後很多華人、替FBI工作的華人都會很害怕。如果發現她沒有什麼動機,也不是為了利益,沒有涉及大批金錢,也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判緩刑一年,開除公職也就夠了。我覺得他們是從這個角度考慮的。」
孟玄說,反中國間諜的滲透對美國來說非常重要,而且做起來也相當困難,因此,依靠美籍華人從事這項工作是取得成效的重要條件之一。
*湯本:關係改善提升有助減輕防範*
湯本研究員說,中美關係的改善和提升能有助於減輕美國對中國的各種防範。
湯本說:「如果美中關係進入一個良好的階段,彼此的互信越來越提升;中國的改革、改善使得美國人民感到中國人民也是當家作主的,整個中國的改革是推向文明和民主的方向,美國政府也會不斷開放其原來認為是保密的軍工資料和軍工技術給中國,這種合作層面會提升。如果這種合作層面得到提升就不會有探聽美國軍工技術的事情發生。」
湯本說,如果中國領導人能推動並實現具有真正改革意義的政治上的進步,才能使海外的華人所面臨的各種各樣的涉嫌事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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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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