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能全面衡量生活水平嗎?
美國西北大學經濟學教授羅伯特-戈登(Robert Gordon)在2003年2月8日《經濟學家》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比較美國和歐洲的經濟和生活水平。他發現如果用國民生產總值(GDP)作為標準,歐洲國家的生活水平比美國低25%,但是兩個經濟實體的生產效率相當。他還發現歐洲的休閑時間多,工作壓力小,心情輕鬆,氣候適宜,社會犯罪率底,所以用在這方面的開支少。另外,歐洲國家有各種各樣的精品店,顧客可以有多達百種的選擇。以上諸方面的優勢都不能反映在GDP上,卻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水平。經過綜合評估,戈登教授認為歐洲的生活水平僅比美國低8%。如果我們將這一理念應用於中國經濟分析中,就會發現,雖然大陸GDP年增長率達7-8%(暫且假設數字不虛),這卻並不能代表大陸的生活水平有了長足的發展。社會體制根本性弊端導致的深層不穩定因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危機,迅速上升的社會犯罪率,日益加重的貧富兩極分化,等等。如果這一切都算在內,大陸的生活水平應遠遠低於現有的根據GDP推算的官方數字。
至於說中國大陸少數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富裕,在相當程度上「歸功於」國家經濟政策的傾斜。想想看,大陸政權可以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三年災害期間讓原子彈和氫彈試驗成功,又何嘗不可以讓少數城市高樓林立,一片「繁榮」呢?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集中一切社會生產力樹立少數榜樣來欺騙世人,是該政權一貫的伎倆。
參考文獻:
"Chasing the leader." The Economist. February 8th,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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