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裔「虐待」兒女案背後
9月14日,在遙遠的太平洋對岸,美國加州橙縣,這是加州一個普通的小縣。但這一天的考斯特梅莎法院開庭對於遠在上海的高峰和在美國的柯女士來說,是如此的不同尋常。
因為法庭開庭的內容是關於他們的兩個小孩,9歲的兒子「傑瑞」和5歲的女兒「筱琳」的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這是第一次開庭,最終的結果將在10月23日再次開庭才公布。
親戚出庭心情不安
9月14日,「傑瑞」和 「筱琳」的外公外婆出現在法庭上。他們是9月12日下午,搭乘東航的MU583航班從上海抵達美國的,準備探望孩子和應對法院的判決。
因為在美國居住過,有那裡的社會安全號碼,經過與美國領事館的協商,傑瑞和筱琳的外公外婆於9月11日拿到簽證。這比起此前美國政府8月20日所說的60天限期才能拿到簽證快了38天。
在外公外婆抵達美國的前三天,小孩的姑姑金瑩姿也抵達美國專門去處理孩子撫養權一事。
由於規定寄養家庭和任何來探視的親屬都不能和小孩提案子的事,到目前為止兩個孩子還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兩個小傢伙已經轉學,但他們現在還不知道為什麼轉學。
住在橙縣一家賓館裡的金瑩姿在開庭的9月13日對記者說,她對開庭感覺心裏沒底。
兒童出走引來政府調查
這些日子,上海高峰先生暫時擱下公司事務,頻繁與身在美國加州的前妻以及律師聯繫。
8月31日,高峰先生在自己的博客裡,以《向全球華人求助,向全球媒體求助,向全球網民求助》為題披露了詳情。
高峰說,9歲的兒子「傑瑞」和5歲的女兒「筱琳」出生在美國加州;2003年他與前妻離婚後回上海居住至今,兩個孩子跟隨前妻定居當地,是美國國籍。8月20日,前妻突然與他聯繫,講述事情經過:7月30日,「傑瑞」罵了妹妹「筱琳」,媽媽批評和罵了「傑瑞」幾句,第二天一早,「傑瑞」與他11 歲的朋友騎車到另外一個城市,中途被巡警擋下。
「傑瑞」對警察說媽媽不愛他,罵他、打他。警察做完筆錄報告當地社會福利局,然後進入了司法程序,並取得法官命令,暫時將「傑瑞」放到一個寄養家庭。一週後社會福利局持法院的搜查令,深夜突訪柯女士的家,他們檢查發現「筱琳」胳膊上有一小塊瘀青,那是學騎自行車摔的,但社會福利局的人認為是媽媽打的,「筱琳」也被帶走。
根據美國法律程序,兒童家庭局會對懷疑被虐待的兒童做健康和心理檢查,並詳細詢問,以判斷他們是否確實遭到虐待,同時判斷兒童是否在撒謊。調查人員也會調查監護人,最後法院會根據調查人員和監護人的陳述和證據,判決是否將兒童返還監護人,或繼續寄養。
父親:勝訴可能性小
高峰說,他曾打電話與當地社會福利局調查員對話。對方告知,柯女士涉嫌「虐待兒童」已經被起訴,社會福利局同時起訴了高先生,理由是,「高先生知道前妻虐待兒童,而不予制止」。
「我回上海已經3年,因為思念,每天要與小孩通電話,或在MSN見面,怎麼也涉嫌虐待?」高先生向記者介紹該情況時,表示「我不能接受這種法律」!
高先生說,他已經在美國當地請到了最好的律師,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要在法庭上盡力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你想,我畢竟是他們的父親,怎麼會把他們交給陌生人撫養!」
高先生在上海擁有一家百餘員工的公司,經濟實力雄厚。此次在美國請律師的花費折合人民幣數十萬元。
高峰在博客上寫到他的前妻。「我瞭解她,她非常愛小孩,我也非常愛小孩」。她不可能對小孩不好,更談不上虐待,只是上海女人太要強,喜歡調教人,幾年前把老公給調教得沒了,現在調教小孩又把小孩調教到寄養家庭去了。
高先生說,以他在美國生活多年的經驗判斷,這次自己勝訴的可能性較小。
目前,兩個孩子被當地社會福利局安排在一個老太太家中撫養,只允許柯女士每週探視一次。
母親:不知該怎麼辦
記者聯繫了另外一個當事人柯女士。從8月1日事情發生到現在已1個多月,她平靜了許多,但眼前的事實她顯然還不能完全接受。她好幾次說,「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柯女士說,這兩個孩子平時生活中要什麼有什麼,她怎麼可能虐待他們?
相對於前夫高先生帶有強烈情緒的呼籲,柯女士選擇的是另外一條路。
她目前能做的就是聽律師安排,走法律程序。她諮詢過許多人,知道法律的程序是必須要走的。她已經為上庭收集了許多必要的證據,比如鄰居、同事、醫生,以及兩個孩子的學校老師等知情者的證言。這對證明她沒有虐待孩子非常重要。
柯女士說,兩個孩子現在情況不錯。經社會工作者的安排,目前分別住在她的兩個朋友家裡,並正接受心理醫生和調查人員的詢問。她現在每天可以和孩子通一次電話。按橙縣(Orange County,鄰近洛杉磯)兒童家庭局的規定,她不能在電話中和孩子們談任何關於案子的事情。所以5歲的女兒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只知道暫時和媽媽分開住了。而9歲的兒子顯然有點懂事了,他在電話裡對柯女士說:「媽媽,我要回家,我錯了!」
「小時候學鋼琴,傑瑞第一次就說肚子疼,一離開老師家,就不疼了。後來學小提琴,勉強堅持了兩年。最近又開始學打鼓。她還規定傑瑞每天玩遊戲不能超過半小時。」高先生說,「在中國,許多家長有類似的育兒經,甚至管得更多。中國人的思維是‘自己的孩子就該嚴加管教,打罵幾下很正常’。但依照美國人的思維模式和有關法律,‘孩子都離家出走了,還不是虐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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